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小孩现在的抚养费是多少?

抚养费是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不能起到抚养的义务一方担负。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需要各种的费用,所以在承担抚养费的金额问题是会出现很多的争议,那么对于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以及具体的现在的抚养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来看看。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
  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
  
  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父母有义务抚养到子女18周岁,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希望父母双方在离婚时能够保证未成年子女的最大权益不受损坏,能够尽到抚养以及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支付可以是定期也可以是一次性的,如果您在办理离婚案遇到抚养费的纠纷时可以请求当地的法院协助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死刑立即执行复核是什么意思?
      第24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死刑立即执行复核是什么意思?死刑复核程序......


·请问精神司法鉴定要几天?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精神病会影响到一个人法律责任的有无或者法律责任的大小。刑法上,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在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后,......


·企业融资合同模板怎么写?
      企业融资合同模板怎么写?融资是大中小企业都要进行的理财行为。企业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在资金不足时企业要进行资金筹措以保证公司的正常需要,在......


·根据法律的规定男方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根据法律的规定男方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


·人身保护令过期了怎么办?
      人身保护令过期了怎么办?一、人身保护令过期了怎么办?人身保护令过期了应立即再次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


·出轨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出轨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


·海上保险诉讼时效中断如何理解?
      如何正确理解海商法诉讼时效中断在海商法中,有着区别与民法通则的诉讼时效之规定,即依照《海商法》第267条第1款规定,诉讼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


·离婚孩子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当今社会,离婚一事越来越常见,但离婚一事有很复杂,毕竟离婚牵扯到一个家庭。所以离婚后,孩子的归属是个问题,孩子的抚养费也同样是个问题。离婚孩......


·政府信息公开公正原则有法律依据吗?
      政府信息公开公正原则有法律依据吗?公开透明是维护一个国家安定秩序的基本原则,国家管理部门的各项办事流程均公开透明是一种公平公正的做法。在我......


·民事诉讼审判时限有什么具体内容
      民事诉讼审判时限有什么具体内容一、民事诉讼审判时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