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效力怎么认定?
?1、所谓强制性的规定,就是当事人无权作出与法律规定不同的约定的规定,如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2、任意性的规定,就是当事人可以作出与公司法的规定不一致的约定的公司法规定,如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就是任意性的规定,因为其后明确规定“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一般允许公司另有规定的,都是任意性的规定,但并不是没有允许另有规定的,就一定不是任意性规定,笔者认为,只要不涉及损害其他第三人利益的,不涉及弱势当事人利益的特别保护的,就应该认定为是任意性规定,比如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的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规定,很多人提出其是强制性规定,因为该规定未写有公司章程或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除外的类似表述,因此,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不能另外规定分配的办法,实际上,民事主体有权自由处分自己权利,只要该处分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未强迫欺压弱势群体,该约定国家就没有干预的理由,相应的法律规定就应该认定为任意性规定。综上,公司章程作为一种意思自治的契约,是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体现,仅限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且可以灵活机动,因地制宜;而公司法则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这就必然决定公司章程的条款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一旦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尤其是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冲突时,所涉及的具体章程和做出的具体协议则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申请司法鉴定有什么程序
进行司法鉴定的,必须要向专业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受理之后才会开始具体的鉴定程序。那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有什么程序要求呢?若你也不是......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怎么离婚?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怎么离婚?1、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的......
·法律规定多久算拖欠工资,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情,在实践中时有发生,这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单位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那么现实中......
·农村老人的耕地如何继承?
农村老人的耕地如何继承?农村老人的耕地不可以继承,农村耕地是家庭承包所有制,其承包单位为户。在承包期限内,即便家里老人去世,但承包的农户依然存......
·反担保与担保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对象不同。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
·一、离婚后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后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1、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
·一、起诉增加抚养费的频率有无限制?
一、起诉增加抚养费的频率有无限制?在时间上有没有间隔限制,根据实际需要与实际生活水平的变化,可以随时提起诉讼。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
·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
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最近今年,甘肃省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修建了不少铁路公路。在政府搞建设过程中,势必要征收到农民的一些土地。落......
·关于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的区分。
关于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的区分。1、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而委托他人占有的物,为占有委托物,例如因借用、保管等将物交给他人占有,此时占有人无权处......
·一、没赡养老人的孙辈有继承权吗?
一、没赡养老人的孙辈有继承权吗?赡养老人是子女的责任,而孙子是没有责任赡养老人的,而在法定继承范围中,孙子并不属于法定的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