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还应判为绑架罪吗
一、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还应判为绑架罪吗
绑架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其第一款对绑架罪进行了简要描述,“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那么说明绑架罪行为人主观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绑架他人或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由于绑架行为实施人对第三人未实施绑架行为,因此并不能将致第三人死亡的情况归入绑架罪中,而是另一个独立的行为,触犯独立的罪名。
二、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
那么绑架致第三人死亡又是何种情况呢?
第三人并非是被绑架人,因为行为人并没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对第三人实施绑架行为,如若实施了上述行为,那么其就属于被绑架人而非第三人。那么行为人致第三人死亡的行为就应当与绑架行为分开看,其致第三人死亡的行为是另一个独立的行为。
既然是独立的行为,若该行为符合其他罪名的条件,则定其他罪名。在未触犯特定罪名的情况下,若行为人主观故意侵害第三人的生命权,则其为故意杀人罪。若行为人主观过失,侵害了第三人的生命权,则其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若行为人主观故意侵害第三人的健康权,则其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综上所述,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并不是绑架行为的结果,因此应单独判断。若触犯特殊罪名,则按照特殊罪处理。若未触犯特殊罪,则依其行为时的主客观进行判断,分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司机们为了自己出车祸后能够尽可能多得到保险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就会在购买了强制性的交强险之后又额外参加了商业保险,但是一旦真的出现交通事故......
·在我国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情况有哪些?
在我国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情况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延期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延期对于一家公司来说,要想正常经营,获取营业执照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如果营业执照的期限快要满了,应该及时的进行营业执照的......
·养老保险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一项制度
养老保险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一项制度,社保缴纳的年份越长,金额越多,那么最终享受的待遇则越高。社保是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保障,因此必须按时......
·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中,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当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债
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债我们都知道,借钱给他人有一定的风险,这不仅包括债务人赖账的风险,还有另外一种风险,那就是债务人死亡。那么,债务人死亡如何讨......
·法律上怎样界定遗失物的
法律上怎样界定遗失物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之中,经常会拾得一些东西,但是对于这些遗失物的处理很多人都是不太清楚的,虽然遗失物是我们所拾得,但是我们......
·一、买卖不破租赁破解办法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破解办法有哪些?1.租赁物是动产的。因为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
·中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规定是什么?
一、中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规定是什么?中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