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协议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规定的有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而这两种方式在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办理手续方面都是存在差异的,但您不要忽略了,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都是要求当事人满足相应条件的,那具体来说协议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即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三)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
  
  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满足哪些条件的可协议离婚
  
  (一)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以免出现不满足的情况,此时再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手续的,那一般就是不会准予离婚了,这样自然也就无法解除婚姻关系。不过,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对待一个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对待一个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一、对待一个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


·误工费没有银行流水是否合规定
      误工费没有银行流水是否合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


·主债诉讼时效中断,从债务诉讼时效会中断吗?
      主债诉讼时效中断,从债务诉讼时效会中断吗?一、主债诉讼时效中断,从债务诉讼时效会中断吗?不会中断;因为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如今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对于土地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为了更好的建设和发展,征收土地成了国家现在大力开展的项......


·买二手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二手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做以下事项,否则容易陷入买卖纠纷,具体为:(一)草率的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是一个复......


·寻衅滋事怎样量刑处罚的
      一、寻衅滋事怎样量刑处罚(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


·一、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证据有哪些?1、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


·南京市社保补缴以后多长时间信息恢复
      南京市社保补缴以后多长时间信息恢复每月25日之前是社保缴费日,而26-28日社保进行结算划账,次月就可以查询和打印缴费清单了各地根据社保缴费划账......


·小产权房能不能买
      小产权房能不能买(一)小产权房的定义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


·偷盗手机可以判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偷盗手机的价格达到一千元的,那么就会达到立案标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车险的误工费是的
      车险的误工费是的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可以赔事故中引起的第三方人员受导致收入减少的误工费用。没有收入的受害者,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获得误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