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生活中无论是买房或者买其他产品,常常会遇到需要预付订金的情况

生活中无论是买房或者买其他产品,常常会遇到需要预付订金的情况,至于这个订金是什么意思以及法律效力很多人不懂,大多数人认为订金和定金是一样的,虽然两者在读音上面是相同的,但是在很多方面,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想要更好的区分,就要先了解订金,再对两者做区别比较。一、订金的意思1、订金通常是在买卖双方就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双方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和定金是有区别的。2、订金,是一种比较不规范,而且在法律上保障比较少的一种预付款方式,订金在我国的法律上规定,订金只是一种预付款的形式,他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所以一旦双方个一方出现无法安装协议履行或不遵守协议,订金无法享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只能按照当初协议来进行处理。二、订金和订金的区别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一般双方在买卖意向初步达成以后,就会要求预付订金,而订金是什么呢?订金就是预付款的一种形式,交付的订金就有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某种产品的权限,和定金不同的是,订金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退还的,所以比起订金,定金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买房的时候需要交付订金的话,只需要交付房款的千分之五之内,且不买房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我国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是什么?《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


·工伤鉴定十级赔付标准规定是什么
      其实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在平时的工作当中,最不愿意见到的事情就是工伤,毕竟工伤这样的事情,首先最直观的就是影响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另一......


·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普通老百姓对于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项还是比较关注的,在这方面体现的比较明显的,也就是征收土地补偿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样征收土地补偿......


·征地流程评估公司评估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流程评估公司评估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


·挪用资金罪法律条文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法律条文是什么?挪用资金罪法律条文,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借条和欠条哪个期限长?
      借条和欠条哪个期限长?借条和欠条的期限,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债务纠纷诉讼的时效都是三年,从知道债权被侵害时起算,所以......


·起诉离婚可以不分割财产么
      起诉离婚可以不分割财产么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


·附随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附随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必须是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由于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于双务合同履行机能上的牵连性在公平原则运用下所......


·村改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城镇发展速度很快,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一些靠近城郊的农村被征地拆迁,建成新的开发区。对于种植农田的村民来说,可以拿到物质补偿。政府......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都?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都有哪些一、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都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