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分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深入,工程建设规模逐年增加。而工程质量始终关乎千千万万人民的切身利益,甚至关乎整个国家的形象。因此,我国为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特实行了工程质量问题等级机制。那么,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分类?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 ?工程质量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畴为:
  
  1、建设指挥部领导:指挥、副指挥。
  
  2、建设指挥部部门负责人:工程、安质、计财、综合部各部室正副主任。
  
  3、建设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工程、安质、计财部各专业工程师。
  
  二、工程参建各施工、监理单位及设计院现场指挥部的各级管理人员。
  
  凡纳入质量分级管理制度范畴的各级建设管理人员,必须以科学的管理标准,完善的岗位工作要求,认真按照规定的分级管理范围实施重点质量管理,使全部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分类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为了确定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而明确问题所引发事故的责任归属,我国实行了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分类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您访问我们网站,我们将由专业人员为您答疑解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9--知识产权的处置
          1.范围包括:商标、商誉;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          2.处置......


·过失致人死亡侵权责任的判决是怎样的?
      过失致人死亡侵权责任的判决是怎样的?法院在审理过失致人死亡侵权责任案件时,一般会判处过失致人死亡者承担有期徒刑的处罚,也会判决保险公司在责任强......


·夫妻离婚时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
      夫妻离婚时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夫妻不管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还是选择了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个过程中都是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来选择是否聘请律师的。但......


·二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二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婚姻法对二婚财产分配的规定和一婚的规定是一样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财产分割的规定: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规定是怎样的?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与工程相关的各方单位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各因......


·用借条可以对公账付款吗?
      用借条可以对公账付款吗?这个是不可以的;但如果两者都是属于对公账户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转,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岗位上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然后去做工伤鉴定,最后拿鉴定书与工作单......


·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您是否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形呢,由于生活中的一些纠纷无法处理,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并规定了开庭......


·工程质保金退还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一、工程质保金退还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


·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
      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市场经济下企业倒闭是不幸的,同样不幸的是员工的薪资保障。破产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劳动者薪资发放不及时,劳动者缺乏保障......


·拆迁没签协议,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
      拆迁没签协议,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