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多少?
一、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当中有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律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男方应给付抚养费至孩子可独立生活的法定条件成立时至。 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起诉。 相关法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离婚时如果采用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抚养费的生活方式,一般都会支付到子女的18周岁为止,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就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出现分歧,协商破裂的话,可以采用向法院起诉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根据法律规定判过缓刑如何消除案底?
根据法律规定判过缓刑如何消除案底?根据法律规定判过缓刑是不能够消除案底的,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
·土地使用权证更正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更正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更正这是建立在当初办理证件的时候,可能其中的某些非常关键的信息登记错误了。而且多半造成这种错......
·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收养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收养行为需符合我国《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具体的内容除了基本规定外,还有针对......
·订立劳动合同原则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是有很多的,劳动合同是为了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是最直接的一个证明方式。对于劳动合同我们国家规......
·高空坠物的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办?
高空坠物的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办?高空坠物作为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分分钟危害到人的生命安全。那么如果在现实生活中遭遇到高空坠物,没有找到责任人怎......
·口头合同反悔了怎么办
?
口头合同反悔了怎么办?一、口头合同反悔了怎么办口头协议,如果一方有欺诈或者显失公平行为的,是可以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如果口头协议......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可以的。在办理财产过户之后进行添加名字即可,具体过户程序如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流程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流程的内容有哪些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流程一、增资所需要的材料清单: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3、税......
·有关正当防卫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所有人在遭受外力侵害的状况下不可能是一动不动的就任凭对方随意侵犯的,所以我国法律当中是专门赋予了受害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拥有正当防卫权......
·违约金过高调整的认定程序?
违约金过高调整的认定程序?我国的合同法对于违约金有着详细而完整的规定,在合同交易过程中,违约金的调整一直是您经常接触的对问,而我国法律法规......
·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判几年
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判几年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判几年?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