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多少?
一、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当中有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律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男方应给付抚养费至孩子可独立生活的法定条件成立时至。 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起诉。 相关法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离婚时如果采用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抚养费的生活方式,一般都会支付到子女的18周岁为止,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就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出现分歧,协商破裂的话,可以采用向法院起诉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围
哪些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围一、哪些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
·北京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北京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工伤认定由设区的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此系行政行为。工伤伤残等级由设区的市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委员会的医学专家评定......
·一、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哪些?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
·司法鉴定检验对象包括哪些?
司法鉴定就是对诉讼案件中,在庭上对司法鉴定检验对象进行鉴定和辨别并给出事实情况报告。被司法鉴定检验的对象可以是尸体检验也可以是受伤程度的检验......
·成立私募基金最低多少钱?
成立私募基金最低多少钱?一、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一)本源区别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最大区别是基金投资主体不同,私募基金面向特定投资......
·公司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
公司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
·离婚财产赠予行为能撤销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
·一、交通事故双方责任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双方责任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双方责任的赔偿方式是具体确定一下损失的金额,包括误工费用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相加完毕之后,按照双方的具......
·抚养费用的含义?
抚养费用的含义?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
·一、最新婚姻法不想结婚都?
一、最新婚姻法不想结婚都有哪些原因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
·如果一方离婚财产不愿意分怎么分
摆脱了以前的封建思想后,人们对婚姻的看法逐渐提高,此时离婚率也随之增高,而在离婚的同时最大的争议就是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但是也会存在一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