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沒登记结婚生育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一、沒登记结婚生育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
  
  (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二、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判断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关系,需要看实际建立该关系的时间点,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 建立了这样的关系,不管有没有生育子女,都是认定为实施婚姻。但如果是在此之后建立的话,那就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需要注意,我国是不保护同居关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可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拖欠货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一类的商业交易方式在现实中是难以实现的,通常情况下,商品交易都是按照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进行,这样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拖......


·我国因为房价实在是过于高,对于普通公民,还有刚步入社会进行工
      我国因为房价实在是过于高,对于普通公民,还有刚步入社会进行工作的一些年轻人来说,因为买房的想法太不过现实,所以只好选择租房来解决自己的吃住问......


·医疗诉讼的证据是什么2023
      医疗诉讼的证据是什么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南京浦口鱼塘征收多少钱一亩
      南京浦口鱼塘征收多少钱一亩关于南京浦口鱼塘征收的标准的问题,我们看到有许多当地居民在网上的咨询,对于南京浦口鱼塘拆迁征收的补偿标准,当地传言......


·买卖合同已经过户能否起诉解除?
      买卖合同已经过户能否起诉解除?房屋自办理过户手续以后的那一刻起,所有权已转移到买受人,出卖人已经失去了对房屋的控制权,但并不丧失合同中约定的......


·公司注册地可以变更吗
      公司注册地可以变更吗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变更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


·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被要求支付医疗费,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破坏社会秩序......


·河北省农村拆迁政策都有哪些内容?
      河北省农村拆迁政策都有哪些内容?在过去十来年的时间里我国已逐步的完成城市的拆迁重建工作,近年来将拆迁工作中心转向广大的农村地区,以缩小农村与......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一、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出租人是可以解约的。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未征得出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