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共同犯罪案例分析怎样认定共同犯罪?

两人以上的共同的故意的犯罪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共同犯罪,对于共同犯罪很多知道但是共同犯罪怎么认定却不是很清楚,想要更加清楚的认定共同犯罪可以从一些共同犯罪案例进行分析,只有经过实际的共同犯罪案例的分析,才能帮助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快捷的认识到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的认定等等。
  
  一、共同犯罪案例分析共同犯罪的认定
  
  1、共同犯罪案例
  
  1984年8月26日晚,吴平骑自行车窜至他所在的六车间,盗得紫铜240斤,放在自行车的后架上。此时,王文从四车间偷出黄铜60斤,刚出车间门口,见吴平推自行车过来,就喊住吴平,把自己偷的铜放在吴平的自行车后架上,二人一起往外运。走出不远,发现执勤人员,二人将所盗之物抛弃并逃逸。
  
  二、案例分析
  
  (1)共同犯罪的概念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主观上要有共同犯罪故意,客观上要有共同犯罪行为。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共同犯罪的认定
  
  共同犯罪可以区分为正犯与共犯,正犯是指实行犯,其行为在刑法分则中已有规定。共犯是指组织犯、教唆犯和帮助犯,其行为在刑法分则中没有规定。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为共犯的定罪提供了法律根据。
  
  3、案例中被告人吴平与王文虽然开始没有共同犯罪故意,但在实行犯罪过程中形成共同犯意并有共同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处罚
  
  1、主犯及其处罚
  
  (1)主犯的概念: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主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及其处罚
  
  (1)从犯的概念: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从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及其处罚
  
  (1)胁从犯的概念:刑法第28条规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
  
  (2)胁从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及其处罚
  
  (1)教唆犯的概念: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2)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①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②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③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以在网上查询,共同犯罪案例的分析对于我们了解共同犯罪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从共同犯罪案例中可以吸取很多的教训,可以帮助我们避免发生共同犯罪,毕竟共同犯罪的无论是主犯、从犯还是教唆犯等等,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一、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


·办理离婚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今办什么事情都流行一个公证,有些情况下办理公证是生效要件,但更多的时候却是加强法律效力的。现实中,也有夫妻在离婚之后办理公证,那此时离婚公......


·哪些情形下行政裁决应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很多人比较熟悉的东西,因为每一位工作者在入职的时候都会进行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就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最好的书面形式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在现实生活中
      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够像童话之中的那般美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有些婚姻,因为彼此感情的破碎也走到了尽头,这个时候离婚就是最好的......


·工伤伤残鉴定后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吗?
      现如今,在我人事劳动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工伤鉴定以后所出现的重复鉴定报告,这在我国劳动法中是比较常见的。在某种程度上,充分体现了我国对劳动人民的......


·一、衢州醉驾撞伤人受到什么处罚?
      一、衢州醉驾撞伤人受到什么处罚?醉驾车主将人撞伤的,构成的不仅是危险驾驶罪,而是交通肇事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


·在我国司机不按规定停车怎么处罚
      在我国司机不按规定停车怎么处罚有些比较不负责任的司机,在驾车的时候违章停车给他人带来的不便,想必在生活当中您都有见到过。所以有些时候违章停车......


·监护人职务是什么意思?
      每个人都有监护人,最直接的监护人就是自己的父母,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监护人要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监督被监护人的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与安全,......


·欠债不还会起诉亲人吗
      欠债不还会起诉亲人吗以及欠款不还怎么办?一、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


·一、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
      一、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