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盗窃与非法采矿罪?
一、什么是非法采矿罪
(一)概念
本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二)非法采矿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1)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2)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3)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4)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5)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第三条 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第四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第五条 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第六条 破坏性的开采方法以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第七条 多次非法采矿或者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数额累计计算。
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5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执行本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犯盗窃罪怎么判刑?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对于触犯非法采矿罪的,会被吊销营业资格。针对这两种罪名,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在确认其触犯相关法律之后,人民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量刑,在司法实践中,非法采矿罪的量刑更为严重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现行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认证规则有哪些?
现行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认证规则有哪些?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士运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分析案件得出的结论,是一种重要的证据种类。但是就是由于它的重要性......
·存单质押孳息处理方式有哪些
存单质押孳息处理方式有哪些存单质押孳息处理质物所生的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自然孳息,是指质物因自然原因由自身分离出来的利益,如母牛所生......
·遇到欠债纠纷要如何处理
在生活中,如果您经常借钱给别人,那早晚会遇到欠款纠纷,这就类似于“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所以,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您有必要学会处理该类纠纷......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非法捕猎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
·在当下这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
在当下这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夫妻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一些家庭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有些人遭受家暴的困扰而不敢回家,有些人家庭冷暴力,出轨,......
·诈骗二千万如何量刑
诈骗二千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伤害总是难以避免
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伤害总是难以避免,对于进行了工伤认定之后的劳动者是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的。依据不同的伤残标准对劳动者所做出的补偿标准也与所......
·现金交易证明怎么开
一般来说,涉及现金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发票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
·醉驾怎么可以保留驾驶证
醉驾怎么可以保留驾驶证1、驾驶证未扣分的情况驾驶证因饮酒驾车被一次性记满12分,需要到驾驶证原籍A地交警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法规培训学习,学......
·一、醉驾80.5会被怎么的处罚?
一、醉驾80.5会被怎么的处罚?醉酒驾车处罚: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
·股权转让个税评估需要吗?
股权转让个税评估需要吗?一、股权转让个税1、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