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

夫妻离婚时,无论是协商还是经过法院诉讼,对于夫妻的房产总会有一个解决的方法,可以是卖掉房屋共同分割也可以是归一方所有等等都可以,如果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的话,按照规定需要办理房屋转移手续以及提交相关的资料,不仅需要知道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还需要知道房屋转移需要缴纳的费用。一、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理的手续1、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2、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1)房产证;(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4)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二、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的过户费用如下(仅供参考)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夫妻离婚房屋转移的需要双方共同配合,除了遵守法律规定的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之外,还需要遵守当地的其他规定,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以及房产的信息等等,办理时还需要缴纳一些税和登记费用,具体的收费比例和多少和房屋的面积和条例规定有关,按照规定缴纳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要准备哪些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


·丧葬假是如何规定的
      一、丧葬假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丧葬假一般有一到三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


·购买二手房审查哪些方面
      总结了一下近来发生购买二手房被诈骗的案件,其中多数都是因为购房者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太过匆忙,没有对售房者的一些文件、资格作出审查。那具体......


·验资后又转出被判属抽逃出资吗
      验资后又转出被判属抽逃出资吗一、验资后又转出被判属抽逃出资吗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


·专利申请日的确定
      专利申请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专利申请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十分重要的......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疫情期间不可以不发工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


·分公司能与总公司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与总公司签合同吗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


·朋友长时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长时间欠钱不还怎么办?朋友长期欠钱不还,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法院会依法做出判......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和要约邀请,这两个词长得非常的像,但是二者确实截然不同的两个意思。要约和要约邀请其实可以说是刚好相反的,但是二者的结果又是相似的。总之两......


·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
      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一、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司法解释以......


·公司法若干规定四司法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规定四司法解释是什么为了能够使我国的公司法的相关法条更加全面规范,解决公司在日常的经营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矛盾和纠纷,为我国的市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