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的内容新增的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总则的内容新增的有哪些变化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从十岁下调至八岁
此次修改的总则中,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从“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总则规定,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构建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
总则针对未成年人监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对监护制度作了以下完善:
1.调整了监护人的范围
随着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有监护意愿和能力的社会组织增多,由这些组织担任监护人可以作为家庭监护的有益补充,也可以缓解国家监护的压力。这些社会组织担任监护人应当具备的信誉、财产状况等条件,可以由相关法律具体规定。
此处变化引人关注,它更加强调了民政部门的国家监护职责。此前实施的民法通则规定,无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其父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而民法总则则指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担任。
从“无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到“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从“由其父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到“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对以往法律属于一种完善。
2.完善了撤销监护制度
在司法实践中,父母家暴儿童、遗弃儿童的现象不时发生,针对此类监护人,民法总则也做了相应规定。总则规定,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依法指定新监护人,并对提起撤销监护诉讼的主体、适用情形、监护人资格的恢复等作了明确规定。
总则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为其制定新监护人。
特定情况指的是,当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或者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三)、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总则在继承法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对胎儿利益的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四)、弱势群体保护的衔接规定
总则对弱势群体民事权利的特别保护也作了衔接性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五)、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特殊诉讼时效,满18岁后仍可追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青少年在未成年时期遭遇了性侵害,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18周岁后仍可以“秋后算账”。
由于我们只要活着,几乎就离不开民法,所以,我们在此建议我们每个人都有必要学习和关注一下《民法典》总则内容中这些新增内容中的变化,毕竟这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法总则未成年哪些财产是个人所有的?
民法总则未成年哪些财产是个人所有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未成年哪些财产是个人所有的?未成年个人......
·在日常的工作中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出现一些磕磕碰碰,有时候一些小伤口自己清理包扎就好了,也不会涉及到工伤之类的,但是在一些工种上面了解一下工伤待遇申......
·泗阳农村拆迁标准补偿项目有哪些?
泗阳农村拆迁标准补偿项目有哪些?农村征地拆迁是现在很多地方常见,把农村的土地统一征地拆迁可以拉近农村和城市的距离,促进城乡一体的发展,农村......
·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一、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了《物业......
·在我国父亲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父亲去世财产如何分割?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
·吉林省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怎样的
吉林省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怎样的吉林省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怎样的吉林省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
·异地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哪些情况要请律师?
法律允许夫妻在异地诉讼离婚,而当事人是否有需要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则是看实际的情况,而并不是看是否在异地离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
·加班费按基本工资计算合理吗?
加班费按基本工资计算合理吗?肯定是不合理的,加班费应该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来,也就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计算方法略有不同:1、......
·新公司法认缴制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认缴制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公司法认缴制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注册认缴,时间年限一般不会太长,在10年左右比较常见,100万注册资本代表承担的有限......
·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