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在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的分类是有很多种的,整个建筑工程中,只有所有分项工程都是检验合格的,那么整个建筑工程才可以被使用。在建筑工程中有一部分为加固工程,国家对于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也是有规定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想要了解的相关人士可以跟随我们的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保修期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保修条例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在上述的资料当中,我们针对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的问题,详细的为您做出了介绍。可以看在加固工程当中,基础设施不同,那么它的保修期时间也是不同的。比如电气管线,排水管道等为两年,而屋面防水工程,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等保修期则为五年,这些工程如果在保修期的范围内出了任何问题,那么施工方是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维修和解决问题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通常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


·交通事故人伤同等责任交强险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人伤同等责任交强险怎么赔偿?机动车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按五五分的责任赔偿损失(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按四六分),但交强险范围内是全赔的,......


·一、房产口头遗嘱过户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产口头遗嘱过户的条件是什么?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口授制成的。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五种方式之一,但是由......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


·撤销权消灭条件有哪些
      撤销权消灭条件有哪些什么是撤销权消灭呢?撤销权可以选择行使也可以选择不行使,一言以蔽之,撤销权消灭就是撤销权人选择放弃行使撤销权的结果。既然......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没有股份吗?
      股份是属于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如果是有几个股东创办的公司的话,那么不可能有人的股份就是百分之百的,只能够说股份占有率越大的股东在公司的话语权......


·2023门面转让合同最新版
      一般我们说房屋的转让与门面、铺面的转让是不同的,对于门面的转让,往往就是指在剩下的租赁期限内,将门面的使用权进行转让,并非是进行所有权的转移......


·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的
      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其实不同地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多少都存在一些差异,自然你在哪个地区购买的商品房,那签订的就是当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解除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解除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取保候审一般是由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律师提出申请的,至于是否能得到批准,则需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条件。......


·试用期不签合同会交社保吗
      没签合同,单位是不会给你投保的,只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定了才会。公司应该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你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钱?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钱?1、离婚诉讼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