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三大抗辩权区别是什么,前提规定是怎样的

三大抗辩权区别是什么,前提规定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抗辩权是跟着请求权一起出现的,在对方提出让合同另一方承担一定的债务时,若有法定理由,可以提出抗辩。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虽然按照不同的分类,可以将抗辩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是较为常见的是三类抗辩权,你是否知道三大抗辩权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中的三大抗辩权的前提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三大抗辩权的区别
  
  1、主张权利人不同
  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2、法律义务不同
  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知和举证两项随附的义务。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前或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时,可直接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
  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中主张权利。不安抗辩权人只能在合同履行前主张权利。主张权利的人也是不一样的,但是三项抗辩权都只会出现在双务合同之中。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满足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时,才能行使。在可以抗辩的法定事由消失之后,需要承担继续律师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签了贷款合同没下款是什么原因?
      签了贷款合同没下款是什么原因?一、签了贷款合同没下款是什么原因如果贷款合同签了,是要放款的,请耐心等待,一般情况下为1~3个月。没有放款,可......


·淘宝知识产权申诉材料需要准备哪些?
      淘宝知识产权申诉材料需要准备哪些?一、盗版书籍类、软件类(申诉凭证任选其一即可)1、能够显示书籍名称的正规进货发票,需要包含:A、或B、购物......


·离婚判决书下达要多久时间即使提出诉讼
      离婚判决书下达要多久时间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


·法院不受理因对撤消请求复审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指出,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二OO一年七月一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


·如何判处抢夺罪 抢夺罪判多久
      如何判处抢夺罪抢夺罪判多久一、如何判处抢夺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


·出国委托监护人公证书
      出国委托监护人公证书1、本人因外出务工不能对自己的孩子进行监护,特做如下承诺:2、外出务工后及时电话告知村(社区)委会本人的外出地点、务工单......


·存款保险条例内容有哪些
      存款保险条例内容有哪些一、存款保险条例的内容1、偿付限额50万元人民币考虑到中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存款保险条......


·如果劳动者受到了工伤是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的
      如果劳动者受到了工伤是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的。不同的受伤程度所对应的受伤级别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所取得的赔偿金额也有所不同。杭州工伤鉴定标准......


·嫌疑人不认罪定罪可以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危险或者权益受到损害我们都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向法院诉讼来保护自己的,但是也不是所有的事情向法院诉讼都会......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一、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拆迁补偿时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拆迁补偿时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一)解除租赁协议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