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概念是什么

申诉,是对于已经产生的结果不满意,而向有关部门要求重新处理的过程。法院处理诉讼的时候,经常会受到判决一方的申诉,这是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了错误。要求重新处理的请求。但是具体概念还是相对复杂的。那么,刑事诉讼法申诉的概念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处理的一种请求。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71条规定,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同于上诉。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对象不同。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上诉的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2、主体范围不同。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上诉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及近亲属。3、受理的机关不同。受理申诉的机关既包括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也包括与上述各级人民法院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而受理上诉的机关只能是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4、期限不同。对于申诉,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期限,但《若干意见》规定了申诉的期限,一般为刑罚执行完毕2年内,请参见下面有关申诉受理的内容;而对于上诉,法律规定了期限,即对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分别是10日和5日。5、后果不同。申诉只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材料来源,不能停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上诉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导致一审判决、裁定不能生效。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刑事诉讼法申诉的概念的具体解答了。刑事诉讼法中是允许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律师、近亲戚等对于判决结果进行申诉的,申诉的具体概念详见于文内的论述。另外,要注意申诉不同于上诉的,两者存在了多方面的区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仅仅只是上班5天有工资吗
      只上班5天有工资吗有工资。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工作,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用人......


·认缴资本就是注册资本吗
      认缴资本就是注册资本吗一、认缴资本就是注册资本吗认缴资本就是注册资本吗。《公司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雅安市宝兴县产假女职工休息多久
      产假女职工休息多久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如何对认罪认罚实施减刑处理?
      刑事法庭的法官在被告认罪认罚之后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判断其是否有能够减刑的资格条件,在确定其具备条件之后就可以在应有的量刑之上事宜地减轻,但是很......


·请求笔迹印鉴司法鉴定的情形是什么?
      一、请求笔迹印鉴司法鉴定的情形是什么?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


·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流程(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


·转继承还能发生代位继承吗
      转继承还能发生代位继承吗?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转继承不同于代位继承,两者的区别在于:(1)基础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什么情况下离婚会要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会要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离婚可以索要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贷款不成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购房者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合同后又发现银行不批贷款,那么这种情形下,开发商让购房者承担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则要求退房,退定金。那具体来说,......


·对于两个罪分别判处缓刑如何执行
      一、对于两个罪分别判处缓刑如何执行判处缓刑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


·一、醉驾打人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意思?
      一、醉驾打人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意思?醉驾打人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被打人如果被鉴定为轻伤,打人者应当会被追究刑事责任。1、故意伤害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