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证人是否一定要出庭作证

证人是否一定要出庭作证作为证人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可能公安机关会对其录口供,有的时候甚至会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那这是否意味着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证人是否一定要出庭作证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收到人民法院通知的,原则上是必须出庭作证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证人可以在经过人民法院许可后,可以通过采用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具体的情形如下面所示: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如果证人有健康原因的,即使作证是法定义务,法院也不会太过强求,会考虑证人的健康原因。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路途遥远不仅会给证人造成困扰,对法院、当事人来说也是较大的麻烦,毕竟举证不便不好协调时间问题。因此,法院发现证人有这种情况的,会考虑通过在线等方式让证人作证。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因此,在法庭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是原则,不出庭是例外。
  特别注意: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2、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3、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4、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二、成为证人需要什么条件
  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1、是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 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4、是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上四条密不可分。只要同时具备这四条,不论国籍、种族,性别,文化程度有何不同,均可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担任法官、陪审员、鉴定人、法警、翻译人员、律师,不能同时定为该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便会造成角色冲突,不利于公正原则的实现,也不利于诉讼程序的维护,做为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也不能做为证人。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即使作为证人其实也不是一定要出庭作证的,当然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最好还是让证人出庭为好,这样当庭质证之后,法院才会对证人做出的口供进行采信。而实践中,成为证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上述四个条件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公诉的条件是什么故意伤害轻伤一级公诉的条件是什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政策条件和程序条件。一、提起公诉......


·一、交通事故不支持误工费答辩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吗?
      一、交通事故不支持误工费答辩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吗?交通事故不支持误工费答辩状是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的,但是前提是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格式书写,根据......


·最新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犯本条之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1、生产假农......


·婚内出轨生子抚养归属应当如何进行确定?
      婚内出轨生子抚养归属应当如何进行确定?当代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离婚的话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进行明确的规定,有的时候法......


·欠钱不还墙上喷字会怎么办
      欠钱不还墙上喷字会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不要采用墙上喷字威胁等非法手段,如果喷字手段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会被处予治安处罚《......


·空白购房定金协议有效吗?
      空白购房定金协议有效吗?一、空白购房定金协议有效吗?空白合同如果双方约定了内容,事后对内容追认了的,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空白合同在实践中基......


·一、买房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一、买房收据有法律效力吗?购房收据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买方向卖方付款的证明。付款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开具发票。之后如果发生一些事情发生的话,完全......


·如何确定继承份额?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办理有哪些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商业汇票,在企业间经济交往中是比较常见的,而且具有很大的便利性。商业汇票的签发可是付款人,也可以是......


·在我国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诉讼请求,这是属于普通的民事类自述纠纷。在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同时,按照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一并提......


·职工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工人从事的是高危行业,有时候会受伤,工人受伤后,企业要为其申报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职工可以申请赔偿,按照规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