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对于诈骗行为十分的痛恨,并且想要将诈骗分子绳之以法,为此,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各种类型的诈骗犯罪,集资诈骗罪就是其中的一种罪名,不得不承认的是,有些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十分的高超,那么,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包括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2、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3、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二、集资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01.5:
  
  四十九、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号〕
  
  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实际上也就是在回答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哪些行为将构成集资诈骗罪,首先就是必须要有非法筹集资金的这种行为存在,其次,犯罪分子在主观上必须有诈骗的故意。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移交看守所还能出来吗
      看守所是对有犯罪嫌疑人员的临时羁押场所,如果经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达不到犯罪条件就会释放或取保候审,能不能出来还得看具体行为和案情。公安机关适......


·在离婚案件当中
      在离婚案件当中,当事人双方一般都会聘请律师来为自身争取离婚后的权益。在起诉原告的过程当中,需要准备相关的起诉资料与证明。律师同样也需要进行答......


·一、醉驾交警多久移交检察院?
      一、醉驾交警多久移交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____......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6...


·股份制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股份制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不仅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还为增加就业机会作出了......


·长沙农村拆迁补偿
      长沙农村拆迁补偿一、长沙农村拆迁补偿住宅房屋补偿费标准为:钢混,97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710元/平方米;砖混一类,780元/平方米,......


·刑法中规定职务侵占罪是亲告罪吗
      刑法中规定职务侵占罪是亲告罪吗一、刑法中规定职务侵占罪是亲告罪吗?职务侵占不是亲告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犯罪......


·司法鉴定轻伤等级分类有哪些?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遇到不测以后,如何确定损伤等级是获得赔偿的前提。在这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司法鉴定损伤等级分类有哪些,以及标准是什......


·民法典失踪日期如何计算?
      民法典失踪日期如何计算?在自然人失踪达到一定的期限之后,其厉=厉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申请,法院在受到此类申请后,是否觉得宣告......


·诉讼中转移财产构成什么罪?
      诉讼中转移财产构成什么罪?一、诉讼中转移财产构成什么罪?转移财产一般就会构成转移财产罪;在法院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构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