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许多国有企业为了更好地经营企业,让企业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节奏,会对企业进行改制,那么企业改制过程中会存在着好多问题,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就是,债务债权的问题。下面我们将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国有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债权追收
经过清产核资,企业存在应收债权的,应当采取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各种措施追收。
由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追收。
二、企业改制债权债务处理原则
(一)企业债务的类别和清偿顺序
1、优先债务: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次优债务:企业欠缴的税款;
3、普通债务:企业欠财政部门、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以及其他债务。
(二)处置原则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灵活处置企业债务。
(三)处置方式六种方式:欠债还钱、国家埋单、债随资走、化债为股、死欠不还、人死账销。
1、欠债还钱:清偿债务
企业有资产的,以企业资产清偿债务,该清偿方式适用于各种债务。
2、国家埋单:财政弥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应自行承担债务,政府作为出资人仅承担有限责任,即政府无需为国企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出于各种因素考虑,对于国企欠职工的养老、失业保险等债务,企业无力承担的,由财政资金补足不足部分。
3、债随资走:承债并购、债转债
对于可以继续经营的企业,可以对企业实施改制,采取出售、兼并等措施。原企业出售、兼并的,由购买方、兼并方承担原企业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的,由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债务。
4、化债为股:债转股
对于可以继续经营的企业,经债权人同意,可以将债权转化为企业的股权,即债主变股东。除欠缴的养老、失业保险和税款之外,其他债务只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均可实施债转股。
5、死欠不还:挂账备案
陕西省国税局《关于企业纳税人欠税税款的内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属于“死欠”税款核准范围的,由改制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对“死欠”税款实行挂账备案管理。已形成的呆滞税款,由改制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暂缓征收。
6、人死账销
破产清算《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对于资不抵债,且没有继续经营价值的企业,可以实施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注销后未清偿债务消灭。
(四)具体操作
1、企业欠职工的各项费用
(1)欠缴的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用
属于法律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债权。法律规定由企业承担,改制实施意见拟规定由企业或财政承担。企业改制前欠缴的养老、失业保险费用,由企业承担的部分于改制时一次性从企业可变现资产(净资产)中划出不足;企业可变现资产不足时,由财政弥补。
养老、失业保险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不属于企业债务,应由个人补缴。根据相关规定,该费用免收滞纳金。
(2)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属于法律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债权。法律规定由企业承担,改制实施意见未涉及,但依据法律规定,此类债务排在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用之前,所以应当类同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用,由企业或财政承担。
关于债权股、债转债的问题,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此类债性质特殊,个人认为不属于可以债权股、债转债的范围。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该项费用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俗称“工龄费”。属于法律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债权。法律规定由企业承担,改制实施意见拟规定由企业或财政承担。可以债权股、债转债。
(4)企业拖欠职工的集资款、押金等
不属于法律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债权。法律规定由企业承担,改制实施意见拟规定由企业或财政承担。可以债权股、债转债。
2、欠缴的税款
企业具备偿债能力的,在清偿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之后,应当补缴欠缴的税款;不具备偿债能力的,除按《破产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外,还可以申请核准“死欠”税款。
在上面的资料当中,我们详细的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为您做出了介绍。我国企业改制当中存在的债务问题,会有相关部门一一的进行清算,该如何处置,如何承担?上述资料当中都有详细的介绍。不过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当中,针对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中下岗的员工,应当适当的为员工发放补助。同时国有企业改制当中还涉及一些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登录网站进行详细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投标保证金可以少交吗
投标保证金可以少交吗在许多重大的项目开始之前,都会先进行项目工程的招标。在招标的活动当中,进行投标的人需要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以及投标资料,同......
·一审申请笔迹鉴定要多少钱?
一审申请笔迹鉴定要多少钱?笔迹鉴定的费用各地收费标准不一,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费用在1000——2000元。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行为能力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行为能力有哪些含义?在民事法律条文中,经常可以看到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同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也是法院审理判断犯罪......
·法律规定中有工伤十一级吗?
法律规定中有工伤十一级吗?一、法律规定中有工伤十一级吗?法律规定中是不存在工伤十一级的,就目前的工伤等级来看就只包括了十个等级。具体如下......
·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
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
·什么是风险控制
什么是风险控制一、什么是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风险控制者减少风险事件发......
·电子书侵犯版权怎么办,侵犯版权的认定
电子书侵犯版权怎么办,侵犯版权的认定侵权现象还是经常可以见到的,主要是我国关于侵权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近几年兴起的电子书版权侵权问题......
·伤害案检察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伤害案检察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受理案件犯罪人坦白、自首可以用书面形式或口头陈述。对口头自首的,检察人员应作好笔录,记明犯罪的具体事实(......
·司法鉴定不受理个人的条件
在我国,我们所说的司法鉴定就是在诉讼过程之中,当事人有一些专业上的问题无法解决的时候,而在此时就需要专业人士的处理,这是由当事人或者相关的机......
·征收款是打到户主上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户主在签订补偿协议上提供的是户主本人的账号,那么征收款是打到户主找账号上的;如果户主在签订补偿协议上提供的不是户主本人的......
·公司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发展,人们对于侵权行为比较关注,近几年无论是音乐还是书籍都开始注重版权,如果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进行使用获得利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