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整个工程中属于重要的一环,一旦出现质量缺陷、事故,不负责的施工单位有可能逃避责任,而工程保修金的存在能够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保修金不仅能保证发包人的利益,还间接保障了购房者购买到无质量问题的住房。政府用建筑事故维修资金对政府机构来说也是一大负担,保修金可规避此风险。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定义
  
  工程质量保修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预留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左右的比例预留保修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修金方式的,预留保修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修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修金。
  
  
  三、质量保修金应用于哪些缺陷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缺陷(以下简称质量缺陷),是指乙方施工完成工程的质量没有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或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工程在约定的保修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损坏。
  
  2、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以下简称保修责任),是指乙方因工程存在质量缺陷而应承担的责任。保修责任包括乙方须对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的维修,以及对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直接损失是指因乙方的施工行为造成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而甲方替代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为此向乙方索赔损失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4、间接损失是指因乙方的施工行为造成工程存在质量缺陷而导致甲方遭受的其他损失,以及甲方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产权单位、使用人、管理人等,下同)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所造成损失或支付的全部费用。
  
  5、乙方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的维修,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乙方在保修期内拒绝承担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的责任,或甲方无法按照《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的,或乙方经过一次维修未能修复的,而由甲方直接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维修所支付的全部维修费用,该费用甲方有权在工程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乙方或甲方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已经装修的房屋需要进行装修恢复的费用以及房屋装修恢复过程所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甲方有权在工程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以及第三方以工程质量缺陷为由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及/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则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实际支出的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材料费、鉴定费等费用;
  
  因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且乙方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又不足以支付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的,甲方为实现索赔权利而起诉至人民法院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材料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将工程部分内容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保修责任。
  
  协议中不属于乙方保修的分项工程,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缺陷,施工单位应负全责。关于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即开工前施工方为防止出现质量问题预交的钱款。除保修金外,还可进行工程质量担保或上工程质量保险。保修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总价的3%,具体体现在协议之中。责任期结束后施工单位可拿回保修金,施工方责任期为竣工后起两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维修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有问题可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规定的非婚生子女怎样继承?
      法律规定的非婚生子女怎样继承?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交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当前国内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大部分家庭都已经拥有属于自己的车辆,这使得交通的压力非常巨大,再加上部分人的交通意识淡薄,这就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民警立案侦查后说是民事纠纷会怎么处理?
      民警立案侦查后说是民事纠纷会怎么处理?一般民事纠纷,警察派出所接警后,也会介入民事纠纷的协商解决,防止纠纷进一步升级,能够确定非违法犯罪行为......


·代位权有诉讼时间还是除斥期间?
      代位权有诉讼时间还是除斥期间?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申请?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工伤赔偿。不过,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时限的,如果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工伤认定,......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劳动是人们寻找生存的手段之一,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大,劳动合同中的争议也就越来越多,但是一般的劳动人民对于法律......


·借条上借款人是2个人名字怎么追责?
      借条上借款人是2个人名字怎么追责?1、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应偿还。共同借款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收取借款或归还借款的行文均系对......


·离婚要不要赔青春损失费
      对于很多女性来讲可能青春、美丽的时间就那么几年。要要是在这段期间与他人结婚,并且之后又很快离婚的话,很有可能会要求对方进行青春损失费的赔偿。......


·如何准备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为广大创业企业创造了加速发展的良机。虽然创业板上市门槛会比主板低很多,但是,对于创业企业而言,从公司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到财务制度的......


·土地使用权可以置换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置换吗?一、土地使用权可以置换吗?土地使用权可以置换,土地置换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用级差地价置换土地改造老城区,加快城市......


·同工同酬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法》中是明确规定了企业应该同工同酬,而不得有差别待遇的。那么各位真的知道什么是同工同酬吗?法律规定的同工同酬有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