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很多外出打工的人而言,一般会选择在打工的城市租房居住,当

对于很多外出打工的人而言,一般会选择在打工的城市租房居住,当然也有少部分人在攒够钱之后买房。而在租赁房产的时候,也就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合同。这个合同在签订之后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那实践中该如何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解除房产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途径有哪些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实践中,无论是签订房产租赁合同还是需要解除房产租赁合同,这都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才行。如果出现一方违约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况,那此时就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逝者特殊遗体整容费能否单列赔偿
      特殊遗体整容是一项特殊的遗体处理技术。逝者因高空坠楼、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离世,导致遗体毁容或受创、变形严重,殡葬专业人士会采用一些特别的技......


·不告不理的罪有重婚罪吗
      一、不告不理的罪有重婚罪吗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在特别严重的才有国家起诉;受害人如果不起诉的话,是不会受理的。二、重婚罪报案以及需要哪......


·再婚夫妻可以生二孩吗
      再婚夫妻可以生二孩吗  再婚夫妻生二孩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根据计划生育法、生育政策的规定,再婚夫妻有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


·债务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什么
      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2、债务转移的内容。债务的全部转移和债务的部分转移所产生的法律......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


·一、去世老人财产分割怎么有效?
      一、去世老人财产分割怎么有效?遗产分割必须贯彻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对被继承人生前以合法有效遗嘱处分的遗产,则必须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遗产......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1、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的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一、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是无罪释放吗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是无罪释放吗?缓刑不是无罪释放,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中华人民......


·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吗?根据合同的权利有无对价的特性,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享有权利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如获取货物必......


·成立软件集体管理联盟的畅想有什么?
      成立软件集体管理联盟的畅想有什么?【著作权限制】成立软件集体管理联盟的畅想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世界已经有了两百多年的历史,在我国还是个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