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假离婚买房攻略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城市都执行了限购政策,这让很多家庭无法购买二套房。可是不少人仍然通过各种途径想方设法买房子,其中通过假离婚的挺多的。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没有贷款记录的一方就具备了购房资格,可以正常购买商品房,然后再复婚。那么假离婚买房攻略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和您做个分享。一、假离婚买房攻略是什么?1、去中国人民银行拉征信记录,确定一方名下没有贷款记录。2、去民政局办理离婚。3、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更名。4、购买新的房子,等待银行放款。5、放款以后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假离婚买房有哪些法律风险?1、假离婚买房可能会引来官司很多人都觉得假离婚是一件小事,无非就是两个人去查一下征信记录,看看对方名下有没有贷款记录,之后就拿着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再去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然后由没有贷款记录的一方去购买新的房子,并办理银行贷款,等拿上了银行的贷款就复合。可是,实际上假离婚买房并没有这么简单,虚假离婚其实就是一种无视国家法律的行为,而假离婚买房可能就会构成欺诈的行为,这时就会为当事人引来官司,后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还留下了不良的记录。2、假离婚买房可能会假戏真做虽说假结婚是当事人在双方共同商议互通的情况下才办理的,但俗话说“人心隔肚皮”,对方心里真正的想法是什么,你是不会清楚知道的,这就可能会发生让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情况。比如,夫妻二人婚后生活平淡,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已经萌生了离婚的想法,而对方毫不知情,此时,欲离婚的一方便会提出假离婚买房,等到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便翻脸不认人,让另一方白白蒙受损失。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其实还是有挽回损失的余地的。一般来说,虚假离婚必须满足离婚条件,如果假离婚后,男女双方都未与第三人结婚,那么假离婚便会失效,但若是其中一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那就没有办法了,所以要慎重。双方通过假离婚方式买房时,首先得看看各自是否有贷款记录,否则离婚后,有贷款记录的话仍然不具备购房资格。尽管假离婚购房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但是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如果离婚后,双方并没有复婚,则对于没有分割到房产的一方是很不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一、 夫妻离婚怎么付抚养费?
      一、夫妻离婚怎么付抚养费?夫妻离婚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


·实践中发现漏罪如何并罚?
      司法实务中,很有可能在罪犯服刑期间或者刑满释放之后发现其还有罪刑尚未作出处理,这就是漏罪。既然也属于了犯罪,那自然是要追究责任的,按照规定发......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一、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卖房不是一件随意的事儿,也不是买卖双方经过口头承诺之后就可以达成的协议,要知道,按照目前的市价......


·刑法新减刑政策有哪些内容?
      为了使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更好地接受改造,也为了给这些犯罪人员重新开始的机会,我国法律制订了判刑的制度,这些犯罪人员如果在服刑过程中有较好的表......


·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是否有追偿权?
      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是否有追偿权?在当今社会,担保经常可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见到,担保也就是由保证人确保债务人会履行债务,否则保证人就......


·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
      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一、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而在同居期限取得的财......


·一、解除婚姻关系后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解除婚姻关系后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


·网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还删了信息怎么办?
      网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还删了信息怎么办?网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还删了信息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可以在下落不明的情况之下进行公告送达。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


·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


·强制执行抚养权申请书怎么写?
      对于离婚来说,许多人在一些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盲区。所以,为了方便您对于离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做了一些调查和统计。有些时候婚姻不单单是两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