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地和企业注册地不同工伤认定所在地在哪?
一、职工工作地和企业注册地不同工伤认定所在地在哪?
根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农民工发生工伤,企业职工工作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按以下方式确定申请工伤的地方:企业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即职工工作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企业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企业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不是农民工,而企业注册地和职工工作地不一致的,需要根据各省市具体规定来确定申请工伤的地点。比如,江苏省和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与《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相同,即如果企业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职工工作地即企业生产经营地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与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二、参考法规: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2、《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12条;3、《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理解问题的答复函的通知”第1条。维权攻略:1)企业的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同的,应选择其中之一为职工参保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2)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企业,选择参保地时,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企业经营管理的便利与在两地参保发生的人力资源相关成本支出的对比;当地医疗技术水平,尤其是在企业所属行业易发生的工伤及职业病方面的医疗水平如何,医疗收费水平如何;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网络是否发达,能否在企业及时送医的情况下有效地把工伤对职工及企业的损害影响降到最低,企业因职工工伤实际需支付的费用在两地的差别;参保地手续办理的简易、繁琐和速度;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及工伤保险费缴纳的具体标准数额、工伤保险实际可支付数额与工伤治疗实际发生费用的比例大小。企业应以便利企业管理、减少企业相关成本支出、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有利于企业建立良好员工关系和企业文化为目的,综合考量上述因素,选择自己的参保地。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首先原则上是在企业的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如果企业没有在注册地进行工伤保险,就在经营地认定。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遗产继承的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的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1)遗产继承的追诉时效规定是三年时间。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
·离婚必须去法院吗,离婚一定要去法院?
很多人都觉得离婚毕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于是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就会想要悄悄办理离婚。可是,一旦去法庭打离婚官司,必定会传出去的。那么,怎么办......
·因为寻衅滋事拘留可以保人出来吗?
寻衅滋事的情况下,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刑事拘留。有时候,家人出于各种考虑,会考虑请律师,看看能不能够取保候审,那么因为寻衅滋事拘留可以保......
·虐待罪如何认定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
·对外贸易报规定的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对外贸易报规定的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并未直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所有商业贸易活动都需要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对于像对外......
·实物证据通常用来证明些什么
实物证据通常用来证明些什么在司法实践中,证据的运用是比较广泛的,特别是实物证据的使用,常常会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实物证据为破获案件提供重要的......
·一、法律规定假释是法院决定的吗?
一、法律规定假释是法院决定的吗?假释是法院决定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二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zhi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
·汽车交强险看病赔偿金额是多少?
现在很多家庭都有汽车,汽车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多,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地增多。我们很多普通家庭的汽车买的保......
·偷税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
·父母请求分割去世子女财产可以吗?
父母请求分割去世子女财产可以吗?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属于法定第一继承人,所以她父母对她的个人财产有继承权。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属于法定第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