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一次就可以离
一、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一次就可以离
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 商解决的。总之, 离婚双方只要对离婚和其他附带问题持有异议,双方又不能经过协商取得一致 意见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
二、哪些情况不能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自由又不是绝对的,而是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的自由。在很多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也会受到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在一定期间内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男方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如果在审理期间发现女方存在上述情况的,则应直接驳回男方的离婚请求,特殊情况除外。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请求的,不受本条限制。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本条是对现役军人的配偶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体现了婚姻法对军人婚姻给予的特殊保护。这里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前三项规定予以判断,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本条仅限制原离婚诉讼原告一方,被告一方不在此限,原来的被告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本条还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即与原离婚诉讼中所依据的离婚事实、理由没有本质变化情况。如果出现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和新理由,则不受本项规定的限制。因此只要离婚夫妻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这一情况,那自然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就会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期间工资是否正常发放?
工伤期间工资是否正常发放?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
·一、有多份遗嘱导致遗嘱的冲突情形发生怎么办?
一、有多份遗嘱导致遗嘱的冲突情形发生怎么办?由于有多份遗嘱导致遗嘱的冲突情形发生时有权利继承遗产的主体可以协商处理纠纷,《继承法》第二十条......
·关于夫妻分开两年会自动离婚吗?
关于夫妻分开两年会自动离婚吗夫妻分开两年不会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是如何规定的?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是如何规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的规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
·并购基金设立方案有哪些
并购基金设立方案有哪些一、并购基金概述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
·甘肃庄浪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庄浪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范围:水洛镇(新光村、新兴村、贺庄村、何马村、中川村、徐碾村、李碾村、......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依据物权法规定,分割共有财产的基本原则有(一)、依据共有人约定分割的原则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
·一、年乡镇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年乡镇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
·行贿罪辩护哪些方面是辩护的要点
一、行贿罪辩护哪些方面是辩护的要点?1、第一个主要辩点是看被告人有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现在的司法解释对不正当利益的范围扩大化,把社会上常见的求......
·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是什么?借条和欠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则两者的诉讼时效没有区别,都是从其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3年。如果单据上没有......
·环境侵权责任中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定是什么?
环境侵权责任中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定是什么?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就其损害事实进行举证,而被告应就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