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钱?
  
  一个企业要想在如今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就需要不断的去融资发展来让自己的企业规模和业务变得更为壮大,这样才能让一个企业能够长期发展下去不会因为市场的改变而被淘汰,我国的证券公司有很多类,那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钱
  
  融资融券的利息是万分之八点六,按日计算,每天的利息大概在万分之二点五左右。 按日计息,利息为年化8.6%,隔夜算一天
  
  二、证券公司概述
  
  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
  
  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在不同的国家,证券公司有着不同的称谓。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或者证券经纪商(Broker-Dealer);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欧洲大陆(以德国为代表),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的一个部门;在东亚(以日本为代表),则被称为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兼有行政管理性质。它须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设立。
  
  《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财产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离婚财产协商不一致怎么办?双方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就不适合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因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


·该行为会予以相应的处罚
      该行为会予以相应的处罚,即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


·《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合法运营。在《公司法》中有一个关联交易的概念,它是指公......


·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认为员工不胜任相应的工作,并对单位造成了损失,即使有劳动合同的存在,也会提前解除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并辞退该员工,但是在劳动合......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


·民事案件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上诉吗
      民事案件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上诉吗可以上诉一次。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


·股权出资如何认定出资人已经履行出资义务?
      股权出资如何认定出资人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


·离婚后怎么起诉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怎么起诉孩子抚养权1、征求孩子意见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


·存单质押贷款登记公示是否合理
      存单质押贷款登记公示是否合理一、存单质押贷款以登记为主的公示方式的确立在比照有体物的抵押和质押制度而设立的权利质押和权利抵押中,我们看到依大......


·交通肇事案件缓刑的适用
      缓刑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犯罪后具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而不予以关押的刑罚适用方法。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


·没收保证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没收保证金有哪些法律规定公安部印发《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