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

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同样的,如果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我们地球人都要遭殃。因此,环境的保护是全球的共同责任。所以,我国对于新环境污染行为也是给予的处罚比较严厉。那么,环境污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环境污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罚金的标准是无限额罚金。
  
  该条款没有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
  
  (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
  
  (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0)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11)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
  
  (2)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3)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4)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实施上述第(1)种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以污染环境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构成污染环境罪,但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消除污染,积极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带来的后果我们无法承担,不仅会造成自然破坏,同样还会造成其它的经济损失。关于环境污染处罚标准的问题,我们作出了介绍,环境污染的处罚标准,根据情节的严重,有着不同的法定刑期、同样的,如果存在着很多情形,针对自己的不同情形也规定了从重处罚和从宽处罚的相应的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可不可以更改开庭时间?
      可不可以更改开庭时间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


·探视权诉讼后拒绝实行怎么办
      探视权诉讼后拒绝实行怎么办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开发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漏水、渗水问题,与物业服务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


·无单放货选择侵权还是违约?
      我国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一直将作为物权凭证的提单等同于所有权凭证,持有或转移提单就构成对所有权的拥有或者转移。但是,对“物权凭证”的深入分......


·扒窃既遂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吗?
      扒窃既遂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吗?一、扒窃既遂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吗?会受到处罚的;所谓扒窃行为,一般具备两个特征:一是窃取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


·一、交通事故伤住院10天以上怎倍?
      一、交通事故伤住院10天以上怎倍?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


·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 偷东西一定会构成盗窃罪吗
      一、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不管偷多少东西都是犯法的,偷东西不一定构成盗窃罪。盗窃可能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可能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


·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工作中有很多事情会成为人们的困扰,其中父母双方的婚姻破裂导致的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麻烦。虽然在亲情面前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但是我......


·不赡养会丧失财产继承权吗
      一、不赡养会丧失财产继承权吗?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是:(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


·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一、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


·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一、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