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碰瓷者碰瓷被撞死怎么判

碰瓷者碰瓷被撞死怎么判碰瓷者碰瓷被撞死怎么判据了解,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可知,如果被害人是故意撞你车的,不管其是碰瓷人员还是非碰瓷人员,你都不应承担责任。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想证明对方是否属于故意行为,可以通过你驾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或事发地的监控,它们可以还原事实本来面目,能够反映出对方是否属于故意行为。如果确实是对方故意行为,那你就不必担责。即使对方将你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那你也不必担心,因为你没有过错,又是对方故意造成的,所以你就没有义务去为对方故意行为而承担责任。那么,是不是所有情况车主都不用担责呢?不是,前提是你必须属于正常行驶,不存在超速、违规等问题。如果有超速或其他违规情况,比如司机在第一次碾压后,如已经发现车轮下有动静,却未马上停车,而导致第二次碾压,一般会认定司机负有一定责任。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前提是要保证自己的车无责,正处于安全守法的行车过程中,也就是说,没有超速,没有任何违规现象,并且有证据能足以证明对方是故意撞上来的,就是行车记录仪里的录像。综上所述,碰瓷被撞死怎么判的话根据我国交通法相关规定,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即碰瓷,那么车主在没有过错的前提下是不用负责任的。所谓没有过错就是比如说车主不能超速、超载行驶,也不能有二次碾压的行为。所以,为了防止遇上碰瓷,最好还是要在车上安好行车记录仪,记录下证据。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二房东转租诈骗7000怎么办?
      二房东转租诈骗7000怎么办?可以按照诈骗罪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处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
      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也是要得到保障的,因此单位不能借口对方属于未成年工,就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而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也不允许单位......


·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一、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


·用人单位压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压工资合法吗?一、用人单位压工资合法吗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当然,此时可以通过签订租房合同来对自身利益提供一定的保护。那......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约定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民事主体在确立民事法律关系时双方主体会签订合同。为了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和法律性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规则。那么关于合同法......


·当事人如何管辖权异议上诉?
      当事人如何管辖权异议上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管辖提出不服后,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


·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情形包括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情形包括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哺乳期内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如果孩子尚在哺乳期内的话,那一般孩子是尚未满一周岁的,而此时女方也要花更多的时间、精力来抚养照顾子女,那在哺乳期内男方要是萌生了离婚的念头,......


·网贷有逾期还能贷款吗,有什么影响
      在我国社会信息发达的今天,网络已经能够解决越来越多的问题了。相关的公民在网上申请贷款,但是一旦这类网贷逾期的。我国的相关的银行在收到这类人的......


·无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无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无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相关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