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认定管辖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受伤的,若想得到单位的赔偿,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在确认我工伤后,该需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工伤的程度,进而确定经济补偿金。那么,在受伤后,那些机构才有资格受理认定呢,换言之,工伤认定管辖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伤诉讼管辖怎么规定
  
  工伤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应该向工伤地法院提起诉讼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这里的当地,指的是公司所属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再特定情形下受的伤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对于酗酒、自杀、故意伤害等,是不得认定为工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亏损可以提前辞退员工吗?
      公司亏损可以提前辞退员工吗?公司亏损不可以提前辞退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雇其雇员,但不得任意解雇:1、过失性辞退企业在工人过错的情况下......


·过失杀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杀人罪其实也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也会导致他人死亡,这种情况行为人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即使行为人......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吗?
      夫妻之间如果决定要离婚,就必然需要对婚后的共同财产作出处理。我们知道,房产在所有财产中是最为复杂的一种。房产如何分配与房产由谁购买,是否有贷......


·昆明无抵押无担保大额贷款得条件是怎样的
      昆明无抵押无担保大额贷款得条件是怎样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一般只需要贷款人提供身份信息,并不需要贷款人提供抵押物和担保,一般情况下小额贷款会相对......


·离婚中的证据原则是什么
      在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进行举证的时候,具体需要考虑的原则不同。并且一般是由起诉的一方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否则最终的处理结果就会对其不......


·刑事提出抗诉提请抗诉程序有哪些?
      刑事提出抗诉提请抗诉程序有哪些?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关于交强险,有的车主比较关系保费,而有的车主则比较关心交强险赔偿范围。其实,这些都是交强险当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接下来......


·商标续展后有效期延长多久?
      商标续展后有效期延长多久?商标有效期为10年,每次续展有效期也是10年。在期满的前12个月内就可以申请办理续展,如果有效期内未能办理,商标局会有6个......


·赌博发牌的人犯法吗
      犯法。赌博发牌的人属于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


·构成受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侵犯了主要客体是国家机......


·犯罪构成二阶层的内容有哪些?
      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包含以下内容:客观违法,主观有责。1、客观违法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