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哪个?

在苏州市企业工作的职工,如果不幸遭遇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发生。应该要求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当企业无故拖延时,个人也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这时就得知道苏州的工伤认定机构,以免影响工伤认定的时效。那么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哪个?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哪个?
  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受理全市因工、因病伤残以及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负责医疗卫生专家聘任和管理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按时向用人单位和个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负责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备的确认等。
  二、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综上所述,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职工可以在网站上查询该机构的联系方式和地址。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提前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资料。等资料提交后,工伤认定机构会在十五天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紧急避险的情况下应符合哪些条件
      紧急避险是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如果致人损害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不过,此时需要对具体的避险行为作......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二、公司不签劳......


·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生活中常常会因为一些事情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这可能就涉及到故意伤害;当然也可能造成别人轻伤。可是,很多人对造成轻伤的量刑问题不太清......


·民事诉讼当事人特点是什么呢?
      民事诉讼当事人特点是什么呢?一、民事诉讼当事人特点是什么呢?三个特征: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


·法院该怎样进行婚姻调解
      有的夫妻在生活中产生了矛盾,但是又无法协议离婚的,此时就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但在具体对案件作出判决之前,需要先对婚姻做出调解。那具体来说,法院......


·分公司签订合同风险防范的办法是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风险防范的办法是什么?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是税前还是税后工资?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是税前还是税后工资?是税后的应得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抢注册他人商标的行为违法吗
      抢注册他人商标的行为违法吗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犯法的,违反商标法和不正当竞争法。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法律后果的探讨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法律后果的探讨我国法律学者认为,根据民法和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需要,侵犯知识产权应当确立以下原则:全部赔偿原则和法......


·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费用是多少?
      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费用是多少?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一般要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