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处多少年?

日常生活中,人们一旦遭遇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话应当立即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帮助追回损失。如果非法集资活动中有诈骗行为的,还会触犯刑法,检察院提请公诉后,法院会按照集资诈骗的标准进行量刑。那么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处多少年?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
  
  一、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处多少年?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集资诈骗数额巨大是多少钱?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三、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综上所述,按照我国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集资涉嫌犯罪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自然人犯罪的,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的,单位负责人要承担主要法律责任,面临刑事处罚,而单位会被处以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签订内容都是哪些方面的
      合同签订内容都是哪些方面的一、合同签订内容都是哪些方面的为了示范较完备的合同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如下条款,提示缔约人:1、当事人......


·订立什么遗嘱的效率最高
      什么遗嘱的效率最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


·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由人民法院执......


·企业破产保护条件是什么?
      企业破产保护条件是什么?根据破产法律规定,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亏损,资产不能偿还债务的,可以依法宣布破产。企业破产保护条件就是企业出......


·法律规定什么人能告重婚罪
      一、什么人能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


·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构成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履行职......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相信在任何时候,所有的用人单位从来都不敢轻视知法用法守法的劳动者。换句话说,如果身为劳动者,但是却对于国家制定的劳动保护法以及合同法等这......


·异地怎么处理交通违章罚款
      异地处理交通违章罚款,本人可以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也可以通过异地朋友......


·遗嘱公证在哪办理手续?
      遗嘱公证在哪办理手续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


·汽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扣几分
      汽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扣几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


·有关耕地保护的政策有哪些
      有关耕地保护的政策有哪些一、有关耕地保护的政策有哪些?1、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