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授权书证明的范文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授权书证明的范文是怎样的
  
  很多朋友已经亲身经历了民事诉讼,有的时候涉及到的民事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可能自己没办法处理,需要为他朋友或者律师代替自己处理,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份民事诉讼授权书证明来约定授予的权利,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代理人的职责明确,但是授权书证明该怎么写,您需要掌握。
  
  一、民事诉讼授权书证明的范文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受委托人: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我的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写作的要点
  
  1、文书制作要点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制作要点是: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委托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应写明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正文:
  
  主要写明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这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
  
  (1)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授权范围:写明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哪些诉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代理律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
  
  尾部: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委托日期。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较简单,但是,制作时仍应注意:
  
  (1)委托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一定要准确、清楚,具体是一般委托代理还是特别委托代理,特别委托代理权限内又授予委托代理人哪些权利;
  
  (2)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仅写“全权代理”的,人民法院一般认为委托代理人只有一般委托代理权限,而无权代委托人处理实体问题;
  
  (3)为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自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一般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须经过其他部门证明。
  
  但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书须经证明方能生效。这些特殊情况是: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证明,或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居住在港澳地区的同胞向内地寄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指定的港澳地区的有关律师或有关机构证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对我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其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然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文书的含义及作用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当事人单方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代理权限范围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不能成立。因此,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凭证,也是律师代理权产生的直接根据,还是人民法院确认律师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依据。
  
  律师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其代理权限依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订立的委托代理协议和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确定。由于律师的代理民事诉讼的权利来自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因而委托人单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决定着律师代理权限范围,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代为诉讼行为。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为诉讼行为和接受诉讼行为,被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委托人授予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可以授予其一般委托代理权限和特别委托代理权限。一般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只能为被代理人代理一般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等,而不能够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不仅可以为被代理人代理一般诉讼行为,并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如:代为提出、承认、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清楚地写明其授予委托代理人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在委托代理人委托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情况的变化,经委托人与代理律师协商,委托人有权变更律师代理权限,这种变更既可以表现为扩大律师的代理权限,也可以表现为缩小律师的代理权限。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其授予代理律师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权限,可以约束代理律师的诉讼行为,防止代理律师滥用代理权,侵害委托人利益;可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避免因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而在民事诉讼当事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之间产生纠纷。
  
  在授权书证明中必须确保双方的责任明确以及权利明确。这不仅是对当事人负责。同时也是为了方便代理人能够很方便并且最大限度的帮助代理人实现民事诉讼的胜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法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法律责任是什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主体-公司的发展也越来越快,为了规范我国公司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进步,国家颁......


·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什么?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申请延期,但只能适用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购房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的(13个月)纳税或者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还要缴纳......


·公司减资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公司减资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会随着业务的增长而不定期进行增资,以增强公司实力。可是有些情况下,公司也会进行减资,这样......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双方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不能有强买强卖的情况出现,如若不然就有可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强迫交易罪。由于在强迫交易......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甲方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


·担保期过了法院还受理吗?
      担保期过了法院还受理吗?一、担保期过了法院还受理吗1、《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婚姻自主权的具体体现是怎样的?
      婚姻自主权的具体体现是怎样的?一、婚姻自主权的具体体现1、结婚自主权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


·餐厅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
      餐厅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餐饮行业的不断发展,不断有人加入到餐饮行业中。有些人选择自己开餐厅,但有些人会选择和他人合作......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的答案是肯定的。二、起诉离婚一方找不......


·双方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该怎么确定条款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466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142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