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规范公民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是为了惩治犯罪分子。但是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误判以及因为误判使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安全受到损失时,同样也是需要赔偿被误判的人或单位的损失的。那么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国家赔偿的实效是多长?
  根据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误判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中国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按下列标准赔偿:(一)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二)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因此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以及其他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而是根据国家实际工资水平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国家法律的制定不会放过一个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分子,但是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而对于冤假错案,国家一定会正面认识自己的错误,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贵阳市不用担保和抵押可以借钱的方式有什么?
      贵阳市不用担保和抵押可以借钱的方式有什么?一、免担保和抵押可以借钱的的方式是什么?现金分期,有时又被称为取现分期,一般是由信用卡持卡人申请......


·刑拘批捕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刑拘批捕执行期限是多久?刑拘批捕执行期限是最长可以达到37天,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最长拘留期限为30天,在这30天内公安机关要将案件......


·土地拍卖规则是什么
      土地拍卖规则是什么土地拍卖规则是什么,其流程有哪些,土地拍卖有其规则,在具体拍卖过程中要遵循其相关规则,触犯相关的规则,可能会对土地拍卖造......


·遗弃罪的主体要件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罪名都是一般主体构成的,即行为人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就够作为犯罪主体。那么对于遗弃罪来讲,他的主体是怎样......


·广州征地补偿新标准年的具体内容
      广州征地补偿新标准年的具体内容一、具体内容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股权转让合同是参与股权转让的双方为保护自己在股权转让中的利益以及规定在股权转让中的义务而签订的合同。股权转让相对......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一、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1、合同变更的程序(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


·老人去世继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老人去世继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老人去世继承权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手续:(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


·破坏监管秩序罪怎么认定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怎么认定依法管理监狱,保障良好的监狱管理秩序,对于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改过自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


·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的认定是怎样的(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