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的公布,意味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几部,对于结婚的规定,在《民法典》中有如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对结婚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深入的了解,当然民法典的内容是非常多的,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学择性的了解,民法典对于之前很多已经不适合社会发展的地方进行的修订,现在是更加完善了,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无责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对于投保人来说交强险在赔偿问题上是体现出了充分的优越性的,有没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把相应的赔偿风险转移过来,因为交通事故当中既然受伤就有可能是......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1、《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


·不动产的赠与合同怎么撤销
      不动产的赠与合同怎么撤销一、房地产赠与合同定义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赠与合同......


·一、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有哪些惩罚?《刑法》第415条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


·派出所传唤室是干什么的?
      派出所传唤室的作用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会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后会马上批捕嘛?
      一、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后会马上批捕嘛?《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2023哺乳期工作时间规定?
      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的,女的职工在哺乳期间的话是不能够降低她的工资的,并且每一个时间段是需要给予她一定的哺乳的时间,这实......


·不变更抚养权孩子能上学吗?
      不变更抚养权孩子能上学吗?一、不变更抚养权孩子能上学吗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夫妻共同债务最新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