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南京色弱能考驾照吗

我国南京色弱能考驾照吗色盲色弱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是有一定影响的。在如今驾驶正人手必备的情况下,很多色盲色弱的朋友,对于考取驾驶证也是十分向往的。很多色盲色弱人员对于自己是否能够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存在着诸多的困惑。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南京色弱能考驾照吗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说明。
   一、我国南京色弱能考驾照吗
  1、 医生建议不要考驾照
  虽然没有法律规定色弱者不能考驾照,色弱者也能看到正常人所看到的颜色,但辨认颜色的能力迟缓或很差,在光线较暗时,有的几乎和色盲差不多或表现为色觉疲劳,这对开车及行车安全都是有影响的。
  2、色弱者考驾照可以寻求驾校帮忙
  色弱并不是色盲,法律也没有严格规定,所以考驾照的时候,可以寻求驾校帮忙,然后由驾校与医院进行协商,只要通过了医生检验,就可以参加考试了。况且,色弱也并不一定就是红绿色弱,只要能够看清红绿灯,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4.9以上就行了。
  3、色弱可考驾照,但要看医院检查结果
  色弱考驾照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很多医院的体检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还是要看医院最后的体检结果,若是医院判定不可考驾照,那就没有办法了。
  眼科专家透露,色弱有轻重之分,各个医院检查辨色力的标准也是宽严不齐。比如有的医院可能稍微宽些,能分得清颜色就让考生过了,但有些医院却把握比较严,因为怕色盲病人凭借经验分辨出色盲卡,以此蒙混过关。据介绍,色弱患者在光照充足时的色彩辨析力还可以,但是在照明不良的情况下,色弱患者的色彩辨析力接近于色盲。
   二、考驾照受理是什么内容
  1、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符合规定条件的,查询去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不具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并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记录查询结果后,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查询结果证实存在上述情况的,出具退办凭证。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查询的,可以先受理,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查询。期间,查询结果证实存在不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出具退办凭证。
  2、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属于驾校培训的还应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3、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
  4、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以下简称《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准考证明》。
  5、受理岗核发《准考证明》;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经驾校培训的还应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并在预约科目三考试时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6、科目三考试合格后2个工作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内发放驾驶证。
  我们可以得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红绿色盲者是不可以考取驾照的。一般来说,如果色弱较轻能辨别红绿色是可以考取驾照的。但是,如果色弱十分严重,那么需要医院检查鉴定,进行综合考量,来确定是否能够考取驾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诉法区域管辖判定原则是什么?
      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立案,有时候,犯罪团伙不在一个地方诈骗,这就涉及到归谁管辖的问题。我国刑事......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报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报案?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报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当事人报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


·检察院刑事提起再审抗诉时间是什么?
      一、检察院刑事提起再审抗诉时间是什么?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即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
      若是夫妻离婚不具有涉外因素的话,那么在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即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但要是属于涉外离婚诉讼......


·企业动迁材料中涉及到企业搬迁的材料有哪些?
      企业动迁材料中涉及到企业搬迁的材料有哪些?政府在对土地征收的过程中,会要求该区域的个人或者企业进行搬迁。而企业搬迁比个人搬迁复杂得多,企业......


·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一、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一、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赔偿严格按照赔偿的限额来执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决生效日开始计算,劳动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


·工商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工商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有哪几类?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有哪几类?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事主体是民事行为的承担者,也是民事权利的享受者和民事......


·哪些罪可以数罪并罚处理?
      哪些罪可以数罪并罚处理?可以数罪并罚处理的犯罪事实按实际情况认定,存在两种以上犯罪事实的就可以数罪并罚,对于数罪并罚,并罚后并不是以数罪是一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