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全权代理委托书范文如何写?

民事诉讼全权代理委托书范文如何写?
  
  民事诉讼是很常见的一类诉讼,民事诉讼不仅可以由本人提起,也可以委托他人提起。如果要委托他人提起,就需要拟定民事诉讼全权代理委托书,就授权委托问题说明清楚,确保责任和权利明确不模糊。为了帮助您了解委托书的内容,我们将详细介绍一篇范文,供您参考。
  
  一、民事诉讼全权代理委托书范文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提起诉讼;代为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出庭参加诉讼;代为调解;代为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字):_____ 受委托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委托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二、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写作要点
  
  1、文书制作要点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制作要点是: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委托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应写明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正文:
  
  主要写明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这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
  
  (1)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授权范围:写明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哪些诉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代理律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
  
  尾部: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委托日期。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较简单,但是,制作时仍应注意:
  
  (1)委托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一定要准确、清楚,具体是一般委托代理还是特别委托代理,特别委托代理权限内又授予委托代理人哪些权利;
  
  (2)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仅写“全权代理”的,人民法院一般认为委托代理人只有一般委托代理权限,而无权代委托人处理实体问题;
  
  (3)为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自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一般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须经过其他部门证明。
  
  但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书须经证明方能生效。这些特殊情况是: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证明,或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居住在港澳地区的同胞向内地寄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指定的港澳地区的有关律师或有关机构证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对我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其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然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文书的含义及作用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当事人单方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代理权限范围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不能成立。因此,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凭证,也是律师代理权产生的直接根据,还是人民法院确认律师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依据。
  
  律师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其代理权限依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订立的委托代理协议和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确定。由于律师的代理民事诉讼的权利来自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因而委托人单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决定着律师代理权限范围,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代为诉讼行为。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为诉讼行为和接受诉讼行为,被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委托人授予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可以授予其一般委托代理权限和特别委托代理权限。一般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只能为被代理人代理一般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等,而不能够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不仅可以为被代理人代理一般诉讼行为,并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如:代为提出、承认、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清楚地写明其授予委托代理人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在委托代理人委托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情况的变化,经委托人与代理律师协商,委托人有权变更律师代理权限,这种变更既可以表现为扩大律师的代理权限,也可以表现为缩小律师的代理权限。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其授予代理律师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权限,可以约束代理律师的诉讼行为,防止代理律师滥用代理权,侵害委托人利益;可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避免因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而在民事诉讼当事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之间产生纠纷。
  
  签字以后就生效了,意味着您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自己的民事诉讼了。省去了您的麻烦,但是委托书必须确保内容完整,确保权利范围的明确。同时被委托人也要严格按照委托书的要求,代理委托,确保自己的行为在委托书的范围内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集体商标有哪些
      集体商标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一、什么是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


·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些情形?
      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些情形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一、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的问题在《民法......


·分布工程质量如何验收?
      分布工程质量如何验收?单位工程是由众多分部工程构成的,像地基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等都属于分部工程。工程质量验收应该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


·被迫犯罪应该如何判刑
      有可能判刑,但一般会减轻、免除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被迫犯罪叫胁从犯。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


·法律规定网络借贷是违法的吗
      网络借贷是违法的吗首先,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


·偷拍别人的背影算肖像权吗?
      偷拍别人的背影算肖像权吗?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对于法律的概念认识的越来越深刻。对于我们国家法律给与我们的权利我们都是非常的认真。其中肖像权......


·找不到人分居一年的起诉离婚吗?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很多人离婚是长期的分居造成的,在如今很大的生活压力下很多人是不能在一个地方工作,这就导致很多夫妻在两个地方工作也就是长期的分......


·购房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
      购房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如果是购房者违约导致的一般不退,只有在开发商原因下可以退还双倍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


·合伙企业法实施条例
      合伙企业法实施条例在当今社会,市场经济竞争颇为激烈,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兼并斗争和合伙结盟也成为了社会经济的一种发展趋势。而这种发展趋势有着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