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一) 订立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参照市房地局制定购房示范文本,与预购人订立预售合同。(二) 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预购人应当在预售合同生效后,将其送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手续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手续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将预售合同移交房地产登记机构,由房地产登记机构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当在房地产交易机构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移交预售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当事人领取经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三) 预售款的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商品房建设工程的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但预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应当专项用于所预售的商品房建设。(四) 办理预售的商品房过户手续。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依法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后,与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在预售期间,转让当事人就预售合同约定的事项有变更的,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应当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预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应当一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供。
二、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对于期房购买,我们不能在购买时看到房子的样子,只能看到广告宣传资料,样板间,沙盘等等,而这些都不是将来出现纠纷时能够作为法律依据的事项。所以在商品房预售时,重点要放在审查开发商资质和签订预售合同上。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的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只有符合上面四个条件的开发商才能够进行商品房预售。
三、其他注意事项:
随着现在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大,开发商也越来越多,所以购房人选择的余地也越来多, 预购人应选择资质可靠,经营规范、 商业信誉良好的开发商作为交易对象, 不要因为商品房的价格便宜就匆忙签合同, 遭受欺骗。在审查开发商资质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的具体范围、自己将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坐落于该范围之内;(二)审查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防止自己预购的商品房因上述证件的缺乏而面临不能开工的风险。(三)除对有关证件进行查验外, 预购人还应到开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阅预购商品房所在土地的权属登记状况, 以防止该土地上已被抵押,致使自己的权利不能实现。综合上面所谈到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保护制度不完善, 商品房买卖又涉及专业的法律问题,所以特别提醒购房者在商品房预购过程中提高警惕性, 最好能够做到事前防范,在看房前咨询我们网站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陪同签合同,把风险降到最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郑州市发展的越来越好,其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大量的土地被征用来进行城市建设。关于征地我们最关心的就是相关赔偿了,各地对......
·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可以并存吗
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可以并存吗?一、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可以并存吗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
·女性怀孕期间有工资么?
女性怀孕期间有工资么?一、女性怀孕期间有工资么?女性怀孕期间有工资的,因为国家规定了女性如果在怀孕期间的话,那么一切的待遇的话是需要继续的......
·未成年抢劫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一、未成年抢劫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未成年抢劫罪辩护词的书写必须要表明抢劫的主体可以被减刑的理由,《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婚后过户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过户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
·做别人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公司的话是有法人代表的公司的法人代表。主要对外负责公司。实际上,法人代表是承担着相关责任的。可能有的人对于法人代表等相......
·遗嘱见证人需要具备什么资格
遗嘱见证人需要具备什么资格1、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
·我国规定商业行贿多少钱可以行政处罚?
我国规定商业行贿多少钱可以行政处罚?一)对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对个人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
·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恩施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当代社会,您都十分清楚地了解在我国信息必须公开化透明化,这样才能够充分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谁担?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