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云南贩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对贩卖毒品的处罚是很严厉的,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当然也要符合了死刑的量刑情节之后,才能依法作出死刑的判决。那要是在云南贩毒呢,此时云南省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在300两以上不满500两,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2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在1500克以上不满2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制造、贩卖、运输海洛英、吗啡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海洛英、吗啡在300克以上不满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四、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贩毒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一贯贩毒的;武装贩毒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或者抗拒逮捕的;既贩毒又开设“烟馆”容留他人吸毒的;内外勾结,进行国际性贩毒活动的;贩毒犯在劳改期间脱逃后又进行贩毒的等。
  
  五、在处理贩毒案件中,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仍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关于贩卖毒品罪处罚(量刑)
  
  《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 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 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我国边境身份、城市的贩毒情况是很严重的,甚至有些还会涉及到跨国贩毒,而只要被缉毒警察抓住的话,那此时就是要依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要是对云南贩毒量刑处罚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检察院报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院报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检察院报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定罪量刑及其证据达到法定要求,并不存在遗漏,犯罪嫌疑人不存在不当追究。具体审查......


·一、婚后父母帮忙还房贷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后父母帮忙还房贷财产如何分割?婚内双方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内个人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就此部分及升值价值进行分割。至于父母还......


·民法总则八岁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八岁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


·商业土地使用是多少年?
      商业土地使用是多少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


·触犯走私文物处罚是怎样的
      触犯走私文物处罚是怎样的一、触犯走私文物处罚是怎样的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以解除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以解除吗?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以解除的,实际上房屋的租赁合同解除之后,那么它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双方当事人关于租赁的这种关系......


·民法总则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物权包括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物权的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


·江苏醉驾最新规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醉驾最新规定标准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会有各种各样的违反劳动合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会有各种各样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比如拖欠员工工资、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追诉时效是多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关系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关系有哪些?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关系有哪些?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关系有法条竞合关系、想象竞合关系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