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预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三、抵押登记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厅受理材料;
3、十个工作日领证。
(一)抵押权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7、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抵押权转移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5、主债权已转让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房屋抵押权转让协议原件。
(三)抵押权变更登记
1、申请人应与房屋他项权证、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抵押人、抵押权人一致;申请变更的内容应与提交的有关变更抵押权登记内容协议约定的事实一致;涉及房屋登记内容的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2、变更担保债权数额以及抵押顺位发生变化的,如有其他抵押权人,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原件;
3、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权利的情况。
需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涉及房屋登记内容的)或者变更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屋变更登记和抵押变更登记一并办理的);
5、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6、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或顺位发生变更的协议(原件,被担保债权或者顺位变更);有其他抵押权人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
(四)抵押权注销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解除抵押权的协议原件或者生效法律文书。
预抵押登记是为了保护好房屋所有人的权利,排除第三人。贷款买房,才会产生预抵押登记的问题,而且,办理预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也是非常的多。如需要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能尽快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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