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人身损害赔偿民法总则关于胎儿的新规定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民法总则关于胎儿的新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人身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进行的一种经济补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法律对人身权利的一种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法律有明确规定,受害人按照赔偿标准进行损害赔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中关于胎儿做了一项新的规定,在《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作为一种指导性的综合性规定。1、《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正常情况下,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但是《民法典》第十六条之规定,则属于对民事权利能力的拟制,即规定在一定情形下,法律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因此,首先需要确定本案是否符合《民法典》第十六条适用的情形。上述法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丧葬费、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上述赔偿项目中,医疗费、丧葬费及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均为实际支出的费用,该部分内容同胎儿利益无关,故胎儿就上述赔偿项目无诉讼权利能力。但是,就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而言,是关乎胎儿利益的。虽然这部分赔偿项目既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也不属于赠与内容,但是诉请赔偿的本质亦是使胎儿纯获利益的行为,其本质仍是对胎儿利益保护的体现。《民法典》第十六条并未将适用情形限定为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这两类,而是在满足胎儿利益保护这一条件时,便可以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又是同民事权利密切相关的,拥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同时一并享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因此,本案中的胎儿可以作为民事权利主体诉请被告赔偿。2、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的法律规定
  ?对于发生《民法典》第十六条“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的情形时,赔偿义务人如何救济的问题。笔者认为,赔偿义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原生效判决中有关赔偿胎儿权益部分的内容,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虽然,就法院在案件审理时以及判决作出时而言,判决中有关赔偿胎儿权益部分的内容并非是错误的。但是,既然胎儿在判决后,娩出时为死体的,那么为了实现公平正义,同时也是维护赔偿义务人的权益,此时应当赋予赔偿义务人相关救济的途径。在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尚未制定的情形下,应当准许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执行回转的规定来进行救济。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中关于胎儿的规定是新的规定,相较于民法通则中的规定更加就有人文关怀的特性,《民法典》是一部指导性的法律规定,其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做了指导性的综述,有一些损害赔偿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就需要专业的的法律建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一、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房屋抵押贷款的材料在各家银行规定中,各不相同,但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需要的材......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导致离婚的,其行为不构成《婚姻法》规定的损害赔偿要求,因此,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是否违法?
      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是否违法?未经任何协商调动员工工作岗位,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将员工辞退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擅自解除或者终止......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


·国外商标抢注判定标准是什么?
      国外商标抢注判定标准是什么?一、国外商标抢注判定标准是什么?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2、系争商标与他人商......


·姥爷和外孙女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姥爷和外孙女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外孙女对姥爷没有赡养义务,只要外孙女与姥爷同意,可以依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另外,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


·摩托车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摩托车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


·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
      身为劳动者的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五险一金当中有一险为工伤保险。当我们在工作当中或者因工作而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就应当受偿,由工伤保险为......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起诉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当今社会,结婚的多,离婚的也不少,更是在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于是越来越多的夫妻在离婚中协议将共有房产给孩子。当房子给了孩子后,有人觉得麻烦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