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工地上,临时工大量存在,他们往往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过去劳动的,不是建筑单位的正式工。当他们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否得到赔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按照劳动法规定,临时工也享有和正式工一样的待遇,包括工伤保险。那么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综上所述,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临时工也是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也会享受到社保的待遇。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要是根据工伤等级确定的,通常来说,骨折算轻伤范畴,工伤认定在7级到10级之间,临时工可以得到7个月到13个月工资标准的伤残补助金赔偿。另外,医疗费、护理费和误工费等,也可以一并报销。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一、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一、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


·法律规定商标做续展怎么做?
      法律规定商标做续展怎么做?一、法律规定商标做续展怎么做?(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


·一、没填入职表可以随时离职吗?
      一、没填入职表可以随时离职吗?虽然没填写入职表,但是入职三个月,也建立事实的劳动关系了。而且试用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你工作了三个月,按理说可......


·公司债券投资有哪些风险?
      年公司债券投资有哪些风险?2017年公司债券投资有哪些风险?一、风险种类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予以认定时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剧的众多题材中看到有些角色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解释不清最终被法院宣判,那么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


·法律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什么规定
      法律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什么规定在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时候,其实《公司法》里面的要求是更为严格的,主要就体现在了注册资本上面。那......


·离婚后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可以吗可以的,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刑事依据是怎样的
      发生了交通事故,许多时候是私下协商或者民事协商就解决了,但是,有时候涉及到了刑事责任,这个时候由一方就有可能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了,那么,交通事......


·轻伤一级伤残十级赔偿16万可以吗?
      轻伤一级伤残十级赔偿16万可以吗?一、轻伤一级伤残十级赔偿16万可以吗?轻伤一级伤残十级赔偿多少钱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根据实际的损失情......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而出现的,虽说现代社会准二胎政策已经开放,但社会抚养费政策还是伴随着我们,如果超出生育标准的话,我们是需要......


·收养公证书
      1.格式 收养公证书    (  )××字第××号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