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款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与两家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前提是前单位无异议,后单位知晓。前单位不同意的经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前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前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而后单位需要对赔偿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劳动者事先隐瞒了已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与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欺诈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二、哪些双重劳动关系受到保护?
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双重劳动关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非全日制用工;
2、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关系。从这个角度看,《劳动合同法》不是保护全部的双重劳动关系,只是保护双重劳动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兼职。
三、合法解除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形有什么?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注意这里对工作任务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轻微影响或者没有影响,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高创人力人力资源专家认为:程度是无法衡量的,建议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对“严重影响”做出量化、细化的规定。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在发现劳动者的其他劳动关系后积极主张权利,包括要求其解除与前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现劳动关系。
四、企业如何规避双重劳动关系?
1、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交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通过劳动合同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要求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
3、对员工的工作经历作适当的了解和调查。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双重劳动关系既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也就是说,如果符合条件的话,一个人是可以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但是必须确定两个公司知晓,并且不影响工作,一般情况下,这种同时入职的情况存在于兼职领域。全职的话,这种同时入职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毕竟这样一来,容易对工作产生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伤者应得到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伤者应得到哪些赔偿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怎样成功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怎样成功解决医患纠纷问题?近几年来,医患关系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人们常抱怨,在中国医院看病难;医闹的胡搅蛮缠和某些换着或家属的无知;某些......
·哪些人可以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
一、哪些人可以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离婚协议书财产如何留给子女的应该怎么写离婚分割的
离婚协议书财产如何留给子女的应该怎么写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平均分配,即一人一半,留给子女,视为赠与;见:离婚协议男方:,年......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
·名誉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名誉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说起名誉权纠纷诉讼时效,您知道具体是多长时间吗?其实吧,在提起侵犯名誉权诉讼的时候,这个问题是当事人最应该了解的问题之......
·聚众斗殴罪司法规定怎么处罚
就司法处罚来看,其实也就是说的刑事处罚,通常在认定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才会对罪犯作出这样的处罚。而这对不同的犯罪,《刑法》中规定的具体处罚也......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做出
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对于申请人来讲,此时都是急于知道认定结果作出的时间的。那到底2017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作出呢?而法律中对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怎么判定为医疗事故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1、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酌定不起诉故意伤害不服怎么办
酌定不起诉故意伤害不服怎么办?1、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181条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