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他人信用卡透支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呢?
一、盗窃他人信用卡透支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
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肯定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所谓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包括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自己使用该信用卡的,也包括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交给同伙或朋友使用该信用卡的。
虽然我国《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盗窃信用卡后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有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的目的。是否有诈骗财物的目的,是区分本罪与一般由于过失或其他原因,本罪的判刑也会比较重。
但是盗窃他人信用卡并透支的行为,既是盗窃罪,也是信用卡诈骗罪,且应两罪并罚。具体参照第三个法条。
1、法条性质
(1)本款规定既有注意规定的性质:盗窃信用卡后到自动取款机上取钱的,本身就构成盗窃罪。
(2)本款规定又有拟制规定的性质:盗窃信用卡后到银行柜台取钱或者去商场等刷卡消费的,其行为本身是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但根据本款规定,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2、仅限于他人的真实有效的信用卡
(1)盗窃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并对自然人使用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2)盗窃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在ATM机上使用的,成立盗窃罪,直接适用盗窃罪的规定。
(3)行为人以为是真实有效的信用卡而盗窃并对自然人使用,但客观上使用的是伪造的信用卡的,属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3、数罪并罚
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后又恶意透支(对人使用)的,应按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实行数罪并罚。
4、共犯问题
明知是他人盗窃的信用卡而使用的,成立盗窃罪的共犯。以为是他人捡拾的信用卡而对人使用,属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5、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盗窃了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但并不使用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也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二、信用卡诈骗罪刑法条文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综上所述,关于盗窃他人信用卡透支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作出了详细解释。另外,其实我们国家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法规还是很全面的。但是随着诈骗手段的高端化,有许多不法分子依旧存有侥幸的心理。因而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我们的法律威慑力还不够,法规还需要加以完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乡镇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乡镇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一、乡镇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乡一级政府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必须由法律规定,即由法律授......
·行政拘留多久还可以上诉?
行政拘留多久还可以上诉?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拘留时间太短,建议当事人以提出行政复议为宜......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几种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
·最高院关于“股权回购纠纷”的7个裁判观点
最高院关于“股权回购纠纷”的7个裁判观点 裁判观点一: 股权回......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
·什么是误工费?
什么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一般在劳动合同当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时间,但如果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则就不会了。通常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
·检察院37批捕意味着什么?
一、检察院37天批捕意味着什么?37天是拘留至逮捕的最长期限,不是所有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要到37天,只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
·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会被法院受理吗?
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会被法院受理吗?一、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会被法院受理吗?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可能会被法院受理,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如......
·子女遗弃老人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就应该赡养老人。而日常生活中,经常爆出一些子女将老人赶出家门,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报道。这种子女除了受到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