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威海抚养费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威海子女抚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然而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义务,减免子女抚养费的一种手段。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一)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以上就是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的介绍,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因为自己的自身经济状况无法支付法律所规定的子女抚养费,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免除子女的抚养费。二、免除子女抚养费的条件(一)由于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且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免除;(二)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三)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综上所述,根据威海抚养费标准的规定,抚养费的确定需要根据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的工资水平以及子女的数量确定,如果子女较多且工资较高,抚养费也会支付很多,反之亦然。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定继承有第三顺位吗?
      法定继承有第三顺位吗?法定继承只有第一第二顺序,没有第三顺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吗?
      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吗?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一般来讲,在刑事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长37天,批捕后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


·劳动合同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


·二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二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律适用修改后的婚姻法。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与本解释相抵触,以本解释为准。第三十四条本解释自公布之日......


·平乡建飞机场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平乡建飞机场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平乡县地处河北省,平乡建飞机场征地补偿可以参照河北省国土资源部门下发的关于征地补偿的通知。由于平乡建飞机......


·1、二手房按揭贷款的首付不是固定的
      1、二手房按揭贷款的首付不是固定的,不同的情况,也影响二手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款的额度。2、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如果申请人是贷款买首套房,这种情......


·离婚股权争夺原则有哪些
      出资投资公司的,往往会获得一定的股权,而这部分股权也就可以为所有人带来不少的收益。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公司股权的争夺同样也是比较激烈的......


·老人去世农村财产分配长孙必须多分一些吗
      老人去世农村财产分配长孙必须多分一些吗?法律上没有规定长孙可以多分,长孙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


·非法集资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于诈骗这个词并不陌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多的人在各个方面开始受到诈骗,对于诈骗罪这一方面......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免责事由?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免责事由?一、推定有过错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批准了,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经走完了,不必在担心公积金断缴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保障性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