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起诉离婚几天立案?

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究其原因,不外乎夫妻二人在婚姻生活中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或者有些家庭的破裂是因为第三者的插足。在我国,离婚一般可以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几天立案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起诉离婚几天立案
  
  (一)对于第一次离婚的,符合立案条件的马上立案
  
  1、起诉条件: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2、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二)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立案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两个问题:
  
  (1)此项限制仅针对原离婚诉讼的原告。对于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则不受此限。因此,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在6个月内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的,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人民法院亦立案。
  
  (2)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即与原离婚诉讼所支持离婚请求的事实、理由没有变化或者没有本质变化的情况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现诸如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
  
  综上所述,关于起诉离婚几天立案这个问题,一般要分为两种情况来分析。通常而言,第一次进行诉讼离婚的,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就会立即立案;但是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在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原告又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六个月内不予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未退休企业年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未退休企业年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企业年金属于是在规定的年限里进行发放的,属于养老保险性质的,但是如果自己的企......


·出租车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出租车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出租车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依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


·哪些人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哪些人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起诉的过程中,如果符合条件的话,那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此时就可以暂时不用被羁押......


·代书遗嘱订立注意什么
      代书遗嘱订立注意什么代书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形式。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项作了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


·基本险类型包括什么
      基本险类型: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处罚?
      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处罚?一、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区别:定义不同、处罚不一样。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是两个比较相近的名词,我国的法律对于犯罪中止与犯......


·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
      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一、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会数罪并罚的;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