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财产分配公式标准有哪些?
一、军婚离婚财产分配公式标准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军人离婚与其复员转业并不一定同步进行,此时军人的配偶只享有对复员费、转业费的期待权,将来一旦军人复员后转业,其原配偶可以请求分割复员费、转业费。
3、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正确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弄清军队住房补贴的性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住房补贴,是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 很显然,既然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补贴是以货币形式给予军人的经济补偿,就应当和工资等收入属同等性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当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住房资金包括住房补贴等项目,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有的人就把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的规定理解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军队做出这样的规定,是考虑到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的住房。但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军队不需要进行规范,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所以,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规定,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如果都是军人,二人都有住房补贴,应根据军队关于住房补贴问题的有关规定,先计算出个人的住房补贴总额,减去结婚前个人应得的住房补贴的金额,余下的部分,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然后再进行适当分割。
4、经济适用住房的分割
对二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分割。军队在住房制度改革时,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一般都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便宜,这是国家在考虑到军人的实际购买能力,扣除了部分费用后做出的安排,是国家对军人的优待措施之一。同时,根据军队的有关规定,一对夫妻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如果二人在离婚时按照购买时支付的金额进行分割,由保留房屋一方支付对方一半的经济补偿,这时,受偿的一方便不能以同等价格再次购买同类房屋,就要以市场价重新购买或租房居住,实际上等于间接剥夺了受偿一方享受军队房改优惠政策的权利。这样的分割方式很显然侵犯了受偿方的合法权益。以上是由法律网站小篇为您总结的军婚离婚财产分配公式标准,由此可见,在我国离婚夫妻是不需要担心关于婚后财产分配问题,因为国家对于此问题,不论是什么情况的婚姻都有十分公平的分配标准。对相关问题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查询律师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没有投资人告非法集资应该怎么办?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可能很多老百姓都遇到过非法集资的行为,但是由于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并不是特别地了解,也不知道他的行为是否真正的触犯了非法集资......
·公司法72股东人数多数决定权是什么意思?
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大大小小的公司也成立了不在少数,为了更加规范各公司的运行,便颁布了一份“公司法”,目的是为了公司内部之间不出现矛盾......
·一、单位如何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单位如何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单位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
·安置房能不能买卖?
安置房能不能买卖?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要看有没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其交易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没有什么差别。如果没有房产证的......
·离职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离职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若是单位行使该权利的话,则一般是辞退、解雇、开除劳动者,而要是劳动者......
·农村“一户多宅”的产权怎么确定?
农村“一户多宅”的产权怎么确定?一、农村“一户多宅”的产权怎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
·青岛社保基数怎么算,标准是什么?
除了工资多少以外,其余的福利情况也是劳动者十分关注的方面,而五险一金就是其中的重点。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
·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后无效吗?
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后无效吗?是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商标是可以使用的,但不受法律的保护。商标被驳回就需要进行商......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1、申请离婚双方......
·先离婚再争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先离婚再争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可以,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同时最好证明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如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