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转让的风险具体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风险具体有哪些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一些股东因为公司或自己的原因而不愿意继续持有公司的股份时只能转让给他人,不过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总有一些风险,那到底股权转让的风险具体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股权转让的风险具体有哪些
  
  (一)公司负债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
  (二)债务转让法律风险
  
  1、既有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二、股权转让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三)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四)注意核查股权出让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拟受让的股权股份是否有作质押、冻结等情况;(五)注意验证股权出让方有无签署过含有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股权出让方有无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情况。实践中有一些股份持有的股东或公司在自己发生财务危机或者是资不抵债时会将自己原有的股份出卖给他人,但是公司股权转让时需符合一定的条件,有时候还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而且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或许会导致股权转让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司机撞死人有刑事责任吗?
      司机撞死人有刑事责任吗?司机撞死人是否有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司机的责任划分以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来确定。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


·车祸的误工费保险公司理赔吗?
      车祸的误工费保险公司理赔吗?一、车祸的误工费保险公司理赔吗?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


·承包合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承包合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关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和承担责任的问题。对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


·员工保密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用人单位实际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时候,此时需要同时就保密的具体内容与保密费进行明确的规定,而这也属于保密协议内容中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员工......


·加班费计算方法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了劳动关系,不论是事实劳动关系还是法定劳动关系,都必须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而劳动报酬并不只是......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各省市在做建筑工程项目时都会出具一份建筑工程资料,资料中对建筑工程的各个方面都有详细的说明,建筑工程资料要......


·催告书发出多久可以行政强制执行?
      催告书发出多久可以行政强制执行?一、催告书发出多久可以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有时国家为了一些项目的筹建,虽然在项目规划的时候已经尽量避免扰民,但为了项目的效果考虑,有些确实无论无何都不能省去......


·山东省高院司法鉴定的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科技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在许多地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都会运用科技等专业知识进行司法鉴定,您都知道的是,司法鉴定包括委托鉴定等,......


·企业改制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如何?
      企业改制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如何?律师在您的印象中似乎是收入非常高的人群,但是这个也是分人的,正常如果名气大一点的律师,知名度打开了,就能接到......


·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离婚诉状写作应包含的一般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