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建筑挂靠劳动关系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尽管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的建筑挂靠劳动关系方式使得相关纠纷仍然层出不穷,新类型新问题不断涌现,在这其中由承包转包挂靠等经营模式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相关纠纷大多都围绕劳动者与招聘者、用工单位、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展开,劳动者究竟与哪一方存在劳动关系
  
  一、建筑挂靠解析
  
  尽管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多元化用工方式使得相关纠纷层出不穷,新类型新问题不断涌现,在这其中由承包转包挂靠等经营模式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相关纠纷大多围绕劳动者与招聘者、用工单位、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展开,劳动者究竟与哪一方存在劳动关系?该由谁负责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又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请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已明确界定,挂靠车主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明确,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国家有关部委2005年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主体资格。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同。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动者必须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反映的是一种持续性的生产要素结合关系。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不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之间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反映的是一次性的商品交换关系。
  
  (3)劳动支配权、劳动风险责任不同。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用人单位组织劳动,享有劳动支配权,因而有义务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在劳动关系中,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风险全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自行安排劳动,一般不存在附随义务,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劳动风险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建筑挂靠劳动关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在责任的承担上,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会出现免除实际侵权人赔偿责任的不公平现象。因此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法上述司法解释明确了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实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也可以根据实际支出的工伤保险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旅游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
      旅游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纠纷的形式旅游有益身心,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门旅行。但因为利益的驱使,有些旅行社会在出行前对游客作出很......


·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我们您常说,在背后不要议论别人,很多人认为在背后议论别人,是不受法律约束的,自己想怎么说就怎......


·贩毒多少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
      贩毒多少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贩卖海洛因五十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


·一房多卖是诈骗吗2023
      一房多卖是诈骗吗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法上如果......


·一、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
      一、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指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


·非法同居多久可以认定重婚
      非法同居多久可以认定重婚?认定重婚跟同居时间长短是没有关系的,关键要看双方是不是以夫妻关系同居在一起,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股份公司法人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您都知道,成立公司是需要公司法人的,他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可以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公司法人的特点和分类是什么?所以,本站我们为您......


·聚众斗殴罪缓刑是否有可能
      要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对罪犯判处缓刑的话,对于罪犯来讲这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具体说到聚众斗殴罪,您知道聚众......


·故意伤害罪可从哪些方面辩护
      故意伤害罪可从哪些方面辩护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案件事实辩护又可......


·原来设立的公司法人可以撤销么?
      根据法律规定,为了对公司等这样的组织和机构方便管理,就对它们进行拟人化,赋予一定的对人管理的方式,称之为公司法人,就可以方便的有一些证照证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