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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银行信用卡诈骗会不会通缉,该怎么办?

信用卡诈骗是诈骗犯罪的一种,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会被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通过伪造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等方式进行诈骗行为,情节严重会受到法律的定罪处罚。这时候可能会有人问使用银行信用卡诈骗会不会通缉这个问题,如果真的被通缉了该怎么办?在本文会为您解答相关的问题,请您往下阅读。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二、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网上通缉,该怎么办?
  经发卡行两次催收仍不归还超过3个月的,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行为,当务之急便是应该还上所欠的款项,认罪的态度要良好。鉴于初犯,又没有恶意的透支的故意,信用卡诈骗罪法定刑是5年以下,情节恶劣5年以上,如果是公诉案件,不能和解的,建议经法院调解,争取减刑,当然一切前提是态度良好及时还款,有悔罪表现。但是这种情形还是要罚款的,需要去自首,争取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争取缓刑。建议先和银行好好沟通清偿欠款,然后和检察院好好沟通,希望他们撤诉,然后和法院好好沟通让法院准许撤诉。这样是最理想的,这样就可以不受刑罚了,也没有案底,因为需要去自首,所以肯定是提起公诉了,建议速度聘请律师,帮忙尽量缩减量刑。通过了解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清楚知道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避免犯下过错,也不用到处问人使用银行信用卡诈骗会不会通缉、被通缉的后果严重吗之类的问题。如果真的被定罪,一定不要逃避罪行,逃避罪行的结果便是被公安通缉,这样只会使罪行更加严重,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应该主动去自首承认过错,改正错误,争取减刑的机会。希望本文的解答能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如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上网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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