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材料有哪些?

个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材料有哪些?
  
  法律援助是一种法律手段,可以为人民群众免费提供。我国法院每年受理法律援助的案件有很多,里面不乏一些贫困群体受到侵害无法进行维权的案件。所以,法律援助实行到近日,他确实帮助了很多受害者。法律援助需要先申请才可以使用,申请需要上交申请材料,那么,个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材料有哪些?请看下文。
  
  一、个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1)《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个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2)受案范围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8、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9、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0、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1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二、法律援助申请材料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三、法律援助申请方法
  
  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其流程和制度需要我们花时间、花精力的去不断修正他,完善他。那么,个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简单来说申请人必须经济困难,并且有着充分的理由,同时申请事项还要符合受案范围。法律援助申请人一般要去司法局或者援助机构申请,申请时要携带身份证、经济困难证以及相关案件材料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濮阳清丰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一、濮阳清丰离婚抚养费多少钱?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


·处理方法是
      处理方法是,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偿。具体规定是,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


·公司年终股东会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公司年终股东会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公司年终股东会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准确写明会议名称(要写全称),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2、详细记......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法院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裁量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销售不符合......


·犯罪嫌疑人规劝他人自首算立功吗
      犯罪嫌疑人规劝他人自首算立功吗?立功的情形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规劝他人自首可以作为酌情量刑情节,但是不构成立功。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


·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
      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不管已经结婚还是没有结婚,孩子都是无辜的,医院不会因为孩子的父母没结婚而拒绝接收孕妇;社会上的其他人也不会因为孩子的父母没结......


·公司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
      公司办公场所对于公司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为了节约公司成本问题,大多数的公司在场地上都会选择租赁方式,那么要将租赁双方的权利得到......


·累犯的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累犯的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


·借条签别人的名字是否合法?
      借条签别人的名字是否合法?借条签别人的名字是不合法的,这并不是属于真实的借款关系。借条写的别人名字诈骗行为若满足诈骗罪立案标准后可以报警处理,......


·提起解除合同无效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提起解除合同无效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遗嘱人到公证机关如何立遗嘱?
      遗嘱人到公证机关如何立遗嘱?一、遗嘱人到公证机关如何立遗嘱?(一)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