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公民及企业享有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在获得土地的土地权后我们还应该获得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权的法律凭证。这个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
  一、土地使用证的分类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二) 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四)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二、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三、现在还有土地使用证吗?
  城市房屋是房地合一的,仅有房产证;农村房屋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因此,有没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土地使用证一般分为集体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所有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您应该已经知道农村有土地使用证,城市是房地合一的,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因此土地使用证有没有应该视情况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登记的条件是什么一、民法典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登记的条件是什么?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合同在签署当地诉讼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做许多事情时,为了进一步规定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我们会与对方签订合同来规范双方的行为,那么可能就会在合同签订后,因为......


·一、老年人自书遗嘱怎样才有效?
      一、老年人自书遗嘱怎样才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老人私自立的遗嘱属于自......


·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


·买方逾期付款卖方可解除合同吗
      买方逾期付款卖方可解除合同吗一、买方逾期付款卖方可解除合同吗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作了如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销售假药300多万判几年
      销售假药构成销售假药罪,具体判刑以实施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为标准,并不是以数量和获利为标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


·嫌疑人被批捕通知家里吗
      一、嫌疑人被批捕通知家里吗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


·农村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农村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


·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没事了?
      一、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没事了?不是,检察院不批捕,只是代表不符合逮捕的条件,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仍应追究。人民......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全国各地房屋价格普遍呈现快速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全国各地房屋价格普遍呈现快速上涨趋势,尤其是一二线城市,房产价格已经翻了几番,远远超过了大部分普通工薪阶层的......


·2023年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