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实践中,就一份工作能否约定试用期,需要结合具体的工作性质来看。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约定试用期呢?当然,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工作是占少数的,而绝大多数工作是可以有试用期的。那作为新入职的员工,其在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对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正基于劳动合同的长期性考虑,法律明确规定三种情况下不可约定试用期,这三种情况分别是: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合同履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此外,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也不是说必须要约定的,我国法律中就规定了一些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情况,各位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试用期的员工也是该单位的员工,所以他亦理所当然的享受其应有的待遇,比如:单位要给其发工资、缴纳社保等。如果您的单位没做到这些,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有效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向公司法人借款协议书是什么?
      向公司法人借款协议书是什么?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借款的情况,任何人都有可能遇到困难急需现金来解决难题,而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企业的代表,对......


·新公司法方面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新公司法方面的问题主要有哪些?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经营的基本法律文件,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之前颁布的公司法出现了不适用的情况,于是......


·公司破产清算商标的方法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商标的方法有哪些?公司有强盛时期也有低谷时期,甚至出现倒闭的现象。公司一旦倒闭,附带的很多资源都会贬值,而商标又是一个公司的旗帜......


·交强险中哪些按照比例赔偿?
      交强险中哪些按照比例赔偿?一、交强险中哪些按照比例赔偿?交强险的赔偿比例一般是要结合当事人在事故中需要承担的责任确定的。1、当事人负全部原......


·一、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一、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协议必须要公证吗?不是,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很多人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劳动合同合法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至关......


·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是否还要给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
      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是否还要给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


·民事诉讼赔偿请求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赔偿请求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是法律中一种常见的诉讼方式,在民事诉讼中,讼诉请求经常是关于赔偿的。那么民事诉讼赔偿请求条件主要包括的......


·先履行抗辩权又叫顺序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又叫顺序履行抗辩权?合同的履行,一般是一方先履行义务,另一方需要支付价款,诸如工程建筑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都属于此类合同。对于......


·男子强吻女子的行为如何认定?
      从《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规定来看,其实现在猥亵罪的犯罪对象已经不再区分性别了,从前此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妇女和儿童,但现在妇女、儿童和男性都是属......


·民法总则中好意施惠是什么意思?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好意施惠是什么意思?好意施惠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